侵權楊穎公司未道歉被公告,此前被判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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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app顯示,近日,法院刊登楊穎(angelababy)與東莞市清溪御時電子商務經營部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判決書主要內容。公告顯示,被告賬號未經楊穎許可,在其店鋪銷售的商品首頁和詳情界面使用了含有楊穎肖像和姓名的宣傳圖片,已經構成了對於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害。法院經審理後判決,被告在涉案賬號主頁位置公開發佈致歉聲明,並向楊穎賠償經濟損失10萬元。案件流程信息顯示,此前四被告已被強制執行。侵權楊穎公司未道歉被公告,此前被判賠償10萬元 - 陸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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