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隨法宣
網店的「滿分好評」、高額交易量,很有可能是「刷」出來的。近日,湖北省隨州市隨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為電商提供刷單、刷好評服務的案件,被告人靠刷單獲利一千餘萬元,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案情顯示,2021年,被告人曾某某等四人,先後多次購買多款刷單軟件,並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情況下,租用辦公場地,僱人聯繫商家開展刷單業務,幫助商家營造產品銷量高、質量好的假象,從中獲利共計1000餘萬元。
網絡商家吳某某等三人為提高網絡店鋪銷量,與曾某某聯繫,通過刷單平台刷單,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共非法獲利100餘萬元。
2022年,刷單平台的黃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其他六人也陸續投案。檢察機關以被告人曾某某等四人犯非法經營罪,被告吳某某等三人犯虛假廣告罪向隨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等四人違反國家規定,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佈虛假信息等服務,並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支付結算業務的情況下,以虛構交易等方式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該四人的行為均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且情節特別嚴重,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被告人吳某某等三人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該三人行為均侵犯了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且情節嚴重,均已構成虛假廣告罪。
最終,法院對刷單平台曾某某等四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七十萬至四百五十萬不等;對網絡商家吳某某等三人以虛假廣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至四萬元不等;同時追繳七人全部違法所得。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