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妍違約中國經紀最終敗訴 被韓大法院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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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秀妍違約中國經紀最終敗訴 被韓大法院判決駁回 - 陸劇吧鄭秀妍

11月11日報道 11月11日,據韓國媒體報道,鄭秀妍向中國貴州新湃傳媒公司、海寧新湃海潤演藝經紀有限公司等為對象提起訴訟糾紛三審以敗訴收場,韓國大法院近日做出駁回判決。

此前中國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2016年2月與鄭秀妍的經紀公司Coridel娛樂簽訂演藝經紀代理權轉讓合同,獲得了鄭秀妍在中國大陸的獨家演藝經紀代理權,合同有效期至2019年2月28日。但在簽約不久後,兩家公司以鄭秀妍不履行合約為由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鄭秀妍退還已收取的授權費,諮詢費並支付違約金和未分配收入。2017年11月27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判決,判貴州新湃公司與海寧新湃公司勝訴。

在中國敗訴後,鄭秀妍以紐約公約為依據將訴訟轉移到韓國,並主張自己並非經紀代理權合同的當事人,且授權合同中也沒有同意仲裁的條款,應判決北京仲裁委員會的判決沒有法律效力。不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11日一審判決鄭秀妍敗訴,鄭秀妍隨後提出的上訴也在今年7月23日被首爾高等法院駁回。11月11日,Jessica向韓國大法院提出的上訴三審也同樣以敗訴收場。

(責任編輯:陳少傑_b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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