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七七
愛上一個「無厘頭」演員,會是一個什麼樣的體驗?
於文鳳一定會告訴你,這個體驗很不好,她曾經就與「喜劇之王」周星馳有過一段十三年的戀情,在這段感情中,於文鳳身為他的私人財務顧問。
十多年來,為周星馳的商業帝國立下了汗馬功勞。
然而,兩人分手以後,卻十分的不體面,於文鳳直接把周星馳告上了法庭,向他索要當時戀愛時候,周星馳向她承諾的傭金。
結果周星馳方面,以那只是戀愛時候所說的情話,不具備法律效應為由,進行了反駁。
於文鳳也因此輸掉了官司,不僅僅沒如願以償拿到七千萬的分紅,還耗費了8年時間在這場官司上,前前後後更是花掉了1800萬的天價律師費。
一、
在周星馳與於文鳳的這場拉鋸戰中,很多人都覺得是於文鳳貪心不足,周星馳已經送了她價值千萬的財物。
另外,於文鳳在投資的過程中,曾經也有過失利,周星馳也沒叫她賠錢,已經夠意思了。
可實際上,能夠花8年的時間,耗費1800萬的天價律師費,於文鳳貪心的絕非是周星馳的錢,而且以她的出身,也根本不會把7000萬放在眼裡。
她的所求,無非是一個答案而已。
1962年,於文鳳出生於香港一個並不普通的家庭,她的父親是有名的香港大亨於鏡波,家產數十億,但從經濟這方面而言,於文鳳並不差。
於鏡波是白手起家,當年他懷揣着五十元,離開了瀋陽前往香港闖蕩。
用了近二十年的時間,才成為了香港有名的地產大亨,在這個過程中,於鏡波吃了不少沒有文化的虧,所有有了錢以後,他十分重視幾個子女的教育。
每一年,於鏡波花在每個子女身上的教育資金都會超過百萬。
優質的教育資源,在加上不凡的家室,於鏡波的幾個子女在起跑線上,就超越了幾乎百分百人家的孩子,每一個都是出類拔萃的存在:
大女兒是「東海堂高級麵包西餅專賣店」的大股東,身價數億。
大兒子繼承了於鏡波的事業,成了公司的霸道總裁,自己手裡還掌握了一家上市公司。
小兒子則創辦了自己的公司,如今身價同樣不菲。
而於文鳳正是於鏡波的小女兒,從小就在蜜糖罐中長大,備受哥哥姐姐的寵愛,怎麼可能因為錢而特意去跟周星馳打官司呢?
二、
如果沒有意外,甚至兩人都不會有交集,別看明星看起來光鮮亮麗,但是在豪門眼裡,也就那樣。
於文鳳到底如何與周星馳相識,坊間傳聞很多。
其中有一個說法是於文鳳是周星馳的粉絲,很早就迷戀他的電影,在一場高端聚會上,於鏡波與周星馳受邀參加。
於鏡波主動跟周星馳講話,表示自己的小女兒是他的粉絲。
在幾日後,於鏡波家裡舉行宴會的時候,邀請了周星馳參加,在這場宴會上,於鏡波把自己的小女兒介紹給了周星馳........
不過這樣說法被於文鳳給否決了,在庭審中,她甚至否認自己看過周星馳的電影,更不是她的粉絲。
唯一確定的是兩人認識不久以後,周星馳曾經找過於文鳳幫忙。
九十年代的周星馳稱霸香港影壇,也曾經想着去美國好萊塢發展,不過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他的簽證遲遲辦不下來。
然後,周星馳便想到了於文鳳。
他便致電於文鳳,希望能夠通過她父親的人脈,來幫助自己解決簽證的問題,從此兩人有了深入接觸的機會。
於文鳳非常厲害,她並沒有動用自己父親的資源。
而是給周星馳介紹了一個非常厲害的律師朋友,這個人通過正規途徑,非常順利地解決了周星馳的簽證問題,這讓周星馳十分意外,也對這個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從此刮目相看。
為了表示感謝,自然也避免不了請於文鳳吃飯,一來二去兩人便熟悉了起來。
三、
在香港有一條叫「蘭桂坊」的商業街,周星馳格外的中意這個地方。
他經常在這裡騎單車,或者與自己的友人聚會,所以在這裡經常有狗仔在這裡蹲點,看看能否拍到一些周星馳的勁爆新聞。
1998年11月,狗仔拍到了周星馳與某位女士在蘭桂坊騎單車,這位女士就是於文鳳。
雖然當時的周星馳全副武裝,矇著臉,還是被專業狗仔給認出來了,不過周星馳否認自己的新戀情,只是那位女士,只是自己的某位友人。
月底,周星馳與於文鳳二人,又約在了蘭桂坊的「鏞記」餐廳吃飯。
兩人剛出門,就被記者堵個正着,本來十分親密的兩人隨後就像彈簧一樣,急速地像兩邊彈開,這樣欲蓋彌彰的舉動,反而證明了兩人是在談戀愛的事實。
別看於文鳳是一個豪門公主出身,但是她的內心依舊是一個小女人。
與周星馳在一起沒多久,就決定要開始幫他了,開始還只是以私人財務顧問的身份,跟在周星馳的身邊,幫助他出謀劃策。
後來更是直接從自己哥哥的公司離職,直接入駐周星馳的公司,成為他的左膀右臂。
面對於文鳳的這一選擇,當時她的哥哥就表示不同意,還質問她:你能在這段愛情當中能夠得到些什麼?
於文鳳回答道:可以拿到分紅。
四、
聽到妹妹這樣說,哥哥也就沒在說什麼。
2002年聖誕節前夕,周星馳為於文鳳準備聖誕節禮物,他本人酷愛單車,便想着送給於文鳳一輛外國產的品牌單車作為禮物。
當周星馳向於文鳳詢問她喜歡不嘻喜歡這個禮物的時候, 於文鳳趁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
不想要單車,只想獲取我投資物業利潤的百分之十作為報酬即可。
周星馳答應了,因為兩人當時的關係,並且不缺乏信任,所以周星馳的這個口頭承諾並沒有寫進合同當中。
身為地產大亨的女兒,於文鳳非常擅長投資房產。
比如,她其中的一筆投資就非常出名,以1億2600萬元港幣購入「先建廣場第鋪」,兩年後她以2億1000萬的價格出售,短短兩年的時間,就為她帶來了五千萬的利潤。
兩人在一起的十三年,也是周星馳財富飛速增長的十三年。
也不能說周星馳是於文鳳的財神爺,沒有她周星馳也會很有錢,在認識於文鳳之前,周星馳就已經開始跟着劉鑾雄炒房了。
當然,於文鳳對周星馳的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重要。
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周星馳與於文鳳分手, 其實是屬於被甩的那一個,他在報紙上看到於文鳳與廖堯城逛街的新聞後,才知道自己被甩了。
情侶分手以後,很難在做回朋友,有的甚至老死不相往來。
不知道於文鳳與周星馳兩人在戀愛的十三年里,到底發生過多少不快,從一些細節來看,於文鳳對周星馳這個人還是有不少的怨言。
她不僅僅一腳踹開了周星馳,還是把他告上了法庭,向他索要當年承諾給自己的分紅。
五、
2004年,周星馳在香港收購了一處物業,因為其獨特的地理優勢,此處物業又名為「天比高」,由於某些原因,不允許此處物業大興土木。
直到2007年,於文鳳通過努力終於拿到了香港政府的批條,把「天比高」修成了4幢4層獨立樓房。
分別為普樂道10號、12號、16號以及18號,每間獨立屋樓高四層半,建築面積大約在7500到8000多方尺,並設有高檔花園和泳池。
「天比高」也因此成了香港非常出名的頂級豪宅,其中一處周星馳留着自己居住外,另外三處都分別售出,總體的價格在14億多,接近15億。
2010年,兩人分手的時候,周星馳留下的獨居別墅,市場價已經超過數億港元。
在給周星馳工作的幾年裡,於文鳳一直都是拿的是2萬港元的工資,後來才漲到了3.5萬港元,周星馳又以贈予的名義,陸續給了於文鳳一千多萬港元,這樣錢遠遠不能滿足當初「拿走利潤百分之十的約定」。
於文鳳多次向周星馳索要這筆傭金,結果都不了了之,最後兩人只能對峙公堂。
雙方都很有實力,請來了豪華律師團來打這場官司,最終這場官司持續了8年之久,2020年,兩人的糾紛終於有了一個結果:於文鳳敗訴。
因為當初的約定並沒有寫進承諾,周星馳方面表示,這只是戀人熱戀中的情話。
大概類似於普通情侶中,在熱戀的時候,男孩子承諾會守護女孩子一輩子,她要星星都給她摘來類似........
於文鳳輸了,她不僅僅沒拿到那筆錢,還有賠付高額的律師費。
因為雙方都是知名律師團,據業內人士介紹,這筆費用可能高達1800萬。
雖然官司輸了,但是於文鳳一點也不難過,在兩個月以後,就與廖堯城正式登記結婚,那一年她五十九歲,終於把自己給嫁了出去。
與其說於文鳳為了是錢,不如說她為了是尋找一個答案,看那個男人會不會實現當初對自己的承諾。
很顯然,她輸了官司,也輸了那段情。
今年的於文鳳已經六十一歲了,估計以後的人生也不會在與周星馳有交集了,或許在決定打官司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經釋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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