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館砸傷人的事情發展至今,基本上可以畫下一個句號了。傷者這輩子都沒辦法站立起來,餘生都要靠別人照顧了。
但作為事故方的老闆,李嘉誠的兒子李澤楷也是做了一件讓人欣慰的事情,他主動捐了1000萬給傷者
在接受採訪的時候,李澤楷稱,這是以個人名義支付一千萬港幣慰問家屬,且不論調查結果如何都不會改變這筆支出。
當然了,李澤楷捐錢之後,質疑聲也是不斷
有網友稱,其實一直好奇為什麼7月28日就已經發生的事情,超過一個月的時間李澤楷才發聲。雖然1000萬港幣看起來很多,但是它永遠也讓一名歌手站不起來了,也許還會讓他永遠活在黑暗中,並且事故現場發生的意外明明是主辦方的過錯,拿錢給李啟言看病不是很正常的賠償問題嗎?
為什麼反而卻因此得到大家的讚美和好評。並且大家想過如果他不賠償會有什麼影響嗎?說到這裡你們還會覺得應該讚揚李澤楷嗎?要說給1個億那還差不多,給1000萬,和打發人,有什麼區別
畢竟根據資料顯示,李澤楷的身家高達上千億,光是一個公司的股票上市,他的身家就多了1400億,對李澤楷來說,1000萬還不真的是毛毛雨嗎
不管怎麼說,李澤楷的行為是有李嘉誠的風範的,有錢是一回事,願意承擔責任是另一回事
在事故面前不推諉是有擔當,有責任的。雖然他在私生活方面緋聞不斷,常有詬病,但是在這個工傷事件上所做所言是恰當的,沒毛病,就事論事。
香港老闆這樣說無論調查結論是怎樣都不會影響此次經濟支援,
要是放在內地,可能有錢老闆會這樣說,劃清事故責任該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
公司的事就是公司的事情,法律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但是別人個人捐款1000萬,性質都不一樣。公司錢再多,個人只是股東佔比還不知道,分紅到底能拿多少還是兩回事,還不能隨意支配公司的錢,而個人的錢就一定屬於自己,想怎麼支配就怎麼支配。
其實吐槽之前應該想一下,從法律責任上看李澤楷有沒有給錢的責任?如果他不給對他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至於道德層面應該怎麼做,做多少合適?這問題就很扯,每個人心中答案都不一樣,這個沒有標準,他是不是好心人也不是靠口水封的!
畢竟事情發生了也無可挽回,拿存款利息支付平時費用,只要家人不作,後期這些錢可保他生活沒問題啦!李家這個做法還是蠻仁義的
要清楚,這是法律要求之外的額外賠付!事件調查結果出來後,會判處罰金,無論判賠多少,這是人家額外的心意。雖然與健康相比金錢輕如鴻毛,可這畢竟是當事方積極地挽回的態度
事故歸事故,爰心歸愛心,責任歸責任,任何事情都具有兩面性,多看到正能量才是應該提倡的社會風氣,不要啥事都責備求全。
起碼在捐錢這一點上來看,李澤楷絕對起到了好的作用,而不是某些網友口中所說的,捐得太少太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