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家人之名》大結局,網友直呼還沒看過癮。
有人說,這部電視劇醜化了媽媽的作用,一直在誇大爸爸的作用,想想還真是。
但這部劇歸根結底還是突出了媽媽的作用,因為它從側面反映了媽媽缺失教育的重要性。
它告訴我們,即使不能成為優秀的媽媽,但也不能成為這三類。
01
一類:情緒失控、冷漠自私的媽媽
這一類,凌霄媽媽陳婷當之無愧,看得着實讓人生氣,網友直呼看不下去,天底下怎麼會有這麼可恨的媽。
她一出現就是一部恐怖片。
在凌霄小時候,她將3歲的女兒交給6歲的凌霄照顧,自己去打麻將,並且將門反鎖,這才導致悲劇的發生。事情發生後,她沒有反思自己,而是責怪丈夫不顧家,兒子“故意”害死了女兒,天天陰沉着臉,動不動就發脾氣。
當著凌霄的面,說“我不要他了”,然後一走了之。
凌霄從此沉默寡言,常被噩夢驚醒,過着沒媽的生活。
生活好不容易平靜了,陳婷又回來說想他了,試圖讓女兒來挽回凌霄的心。
出了車禍後,凌霄出於親情照顧陳婷,而她使勁地折騰凌霄,不準凌霄有任何想李家人的念頭,把他珍愛的照片剪碎。
她的作,導致凌霄患上抑鬱症,時常做着噩夢,夢裡媽媽喊着:凌霄,你不要媽媽和妹妹了嗎?
陳婷的失敗在於,太情緒化,冷漠自私,一心想着自己的感受,完全沒有照顧凌霄的情緒。
她不高興,就要所有人都跟她一樣不高興;而且最恐怖的是,明明心裡不高興,還能裝出很和善,又說著客套話,讓人起冷汗。
嘴裡說著為兒子,其實是為自己;用冷漠來對抗兒子的意見。
亦舒在小說《圓舞》中說過一句話:大人像孩子時,孩子就得快快長大。
凌霄是被她逼着一夜之間長大的,從小就沒好好享受過母愛,就得受她折磨。
有這樣的母親,真心累。
02
二類:愛打擊又強勢的媽媽
齊明月的媽媽就是這一類,愛打擊又強勢,導致齊明月只能暗地裡反抗。
有一次,帶女兒去買衣服,她嘴上問女兒想要什麼顏色,當女兒拿起黑色和白色時,都被她否定了。
當女兒落寞時,她拿起一件粉色,在女兒身上比劃,並問是否喜歡,女兒說“還行”時,她又表示不滿,數落女兒和爸爸一樣,只會說“還行”。
吃飯點菜時,說好讓女兒點菜,最後都免不了說一句:你點個菜都不會,怎麼又點這老三樣。
女兒想要去北京兩年,回來就可以有正式編製,她不同意,她覺得女兒沒那個能力。
她為女兒安排好了後路,要求必須按照她說的來做,先斬後奏地買了考公務員的書,交了房子的訂金。
她其實是現實生活中最常見的媽媽,打着“為你好”的旗幟,要求孩子必須聽話,必須走她認為好走的路。
而這會導致一個嚴重後果,那就是孩子容易自卑、沒主見。
齊明月跟朋友吃飯時,不敢點菜;遇見喜歡的人,不敢表白;自己心裡有主意了,不敢跟媽媽明說,只能偷偷地反抗,高考少填一張答題卡,用前途來反抗。
幾米說,小孩寧願被仙人掌刺傷,也不願聽見大人對他的冷嘲熱諷。
強勢的媽媽雖然很操心,但往往不被孩子認可;因為強勢的同時,是否定、打擊孩子的過程。
他們內心也很痛苦,常常感到巨大的壓力,同時又無能為力。
03
三類:好面子,急功近利的媽媽
這一類,唐燦的媽媽名副其實。
在唐燦很小的時候,偶然的機會被導演相中,做了童星,拍廣告,拍電視。
從此媽媽像發現新大陸一樣,幻想着唐燦當上大明星,買房子買車子,過上好生活。
所以,唐燦的功課落後一大截,高中重讀;最後也沒能上個好大學,最該學習的時間都被用來拍廣告了。
後來,唐燦屢屢失敗,媽媽知道她當不了明星了,就要求她找一份體面的工作,好維護她在親戚前的面子。
可是,唐燦卻愛上了演戲,她不奢望成為大明星,只是衝著對演戲的熱愛,她就開起了淘寶店,做跑腿。
這時候,媽媽覺得她丟人,關係一度惡化;生日會上,對女兒愛搭不理,女兒精心準備的禮物,她覺得丟人,不肯當場試戴。
她說,你已經為家裡掙了兩套房,我已經滿足了,你別告訴人家你在跑腿,丟人。
有句話說,出格行為的背後,是慾望的照妖鏡。
唐燦的媽媽何嘗不是急功近利的人,耽誤女兒的時間去拍戲,賺錢。女兒想繼續堅持自己的夢想時,她又覺得沒面子,要她放棄。
這樣的媽媽,是孩子的不幸。
違背孩子的成長規律,揠苗助長,急切地希望孩子成龍成鳳,最後落得慘淡收場。
最後的惡果又得由孩子來承受。
04
媽媽最應該給的是,尊重
紀伯倫說: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他們藉助你來到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他們在你身旁,卻並不屬於你。
這三類媽媽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不尊重孩子。
將孩子當成了附屬品,想打就打,想罵就罵;隨意強加自己的意願,到頭來又怪孩子不夠努力,不夠聽話。
假如媽媽們都懂得尊重孩子,孩子也就不會那麼自卑、沒主見。當媽媽首先就要知道,尊重孩子是必修課。
父母子女,是一場難得的緣分;小時候盡心儘力地照顧他,長大後,及時退出他的生活;留給各自一個體面。
國外有句諺語:在孩子的嘴上和心中,母親就是上帝。
既然是上帝,那就應該做些有高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