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據我國台灣地區媒體報道,前高雄市新聞局長丁允恭在高雄任職期間的1位小他20歲曾是記者的女友,向當地記者爆料,2014年至2017年期間她與丁允恭交往,曾被對方逼得墮胎3次,且與其交往期間丁允恭已經訂婚且出軌多人。該女子還稱丁允恭有特殊癖好,多次在局長辦公室與其發生關係。
對於當時的情況,該女子表示,當時丁允恭經常要求她穿超短裙和網襪等一些帶有性暗示的衣物去辦公室找他,且每次都會在辦公室與她發生關係。由於外面還有人在工作,且這裡還是政府辦公室,這讓她感覺非常丟臉,認為自己像是一名做性交易的女子,尤其是丁允恭拍攝她的不雅視頻時,這種感覺更加明顯。
由於丁允恭從不做安全措施,該女子曾為其墮胎3次。後來她才得知,丁允恭在2013年就已有婚約,當她提出分手時,丁允恭就把他們的合影和部分單人的不雅照發到臉書上,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該女子都被人罵成破壞別人婚姻的“小三”。
如今使用這件辦公室的新局長王淺秋表示,得知自己使用的辦公室在之前是丁允恭用來搞男女關係的場所,讓她感到特別噁心。然而當地有關部門則表示,丁允恭與該記者確實在辦公室發生過關係,但都是下班時間或者午休時間,只能算是個人行為。對於當局的態度,有台灣政客質疑:用公家的辦公室搞男女關係,用一句個人行為就可以帶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