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被網友稱作“福利姬”,狀告侵權一審敗訴 法院:原告確曾拍攝大尺度照片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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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則網紅與網友之間的互聯網侵權糾紛案件,在社交平台引起眾多討論。

糾紛案源於一位名叫“專治各種不服和疑難雜症”的網友,於2023年5月份在小紅書上發貼,稱“廣州茶會別太離譜,把福利姬排在正經種草姬前面”,並且將其認為的“福利姬”——網紅“芊川一笑”直接在貼文中公布頭像和id。

“福利姬”為網絡名詞,主要是指拍攝色情擦邊內容進行售賣盈利的人。隨後“芊川一笑”在廣州互聯網法院起訴該網友,認為其貼文具有侮辱性和負面性,存在嚴重失實,帶有明顯的貶損意義,請求判令對方公開道歉,並要求支付相關精神損害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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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向法院提交的“芊川一笑”拍攝大尺度寫真的部分證據

9月12日,被告胡某公開了該案的一審判決書。一審中,法院駁回了“芊川一笑”的所有訴訟請求。

15日,胡某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通過此案希望讓大家都明白,一些網紅他自身有一些不良的行為,我們對她進行客觀評價的時候,不要害怕被起訴,只要是客觀評價屬實的就行。”

胡某告訴紅星新聞,她是在校大學生,在2023年廣州某茶會活動期間,主辦方將她所認為的“福利姬”網紅“芊川一笑”的宣傳物料,安排在“種草姬”(指小眾服飾圈內,身穿所喜愛服飾並且適合拍照、展示服飾,吸引他人購買同款的網紅博主)之前。

“我在小紅書發布那篇帖文之前,已經在其他賬號評論區看到網友留言,說她傳播、販賣過大尺度寫真。”胡某前往“芊川一笑”微博查看,發現不少大尺度寫真照片。隨後她決定在互聯網上曝光,最終發布了那篇導致她被起訴的貼文。

胡某向記者梳理了整個事件的時間線:2023年5月28日胡某發布相關貼文後,8月22日小紅書平台封禁了她的貼文,她隨即註銷賬號;2024年5月11日,胡某收到法院的訴訟信息,5月15日訴前調解失敗,5月29日法院正式立案,8月28日法院一審判決宣布駁回原告所有訴訟請求。

胡某說:“庭前調解時我在調解平台上面發布一段文字,表明了我的立場。我不認為我的行為有任何過錯,並且自信收集到證據可以勝訴,希望對方能及時止損,撤銷對我的起訴。但如果對方堅持起訴,我也不怕。”胡某說,庭前調解最後還是失敗了。

在胡某向法院提交的相關證據中,包含了很多“芊川一笑”在微博平台傳播、售賣自己寫真照片的記錄,而這些寫真照片中很多尺度頗大。對於寫真照片和視頻,“芊川一笑”在其抖音賬號主頁曾表示:寫真(內衣尺度無漏點)從來沒有不認,都是公開在同名微博。

在該案的判決書中,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本案系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具體為一般人格權糾紛。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被告發布的案涉小紅書筆記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嚴。

法院查明,在被告發布案涉筆記、評論前,原告曾拍攝過多組各式大尺度照片、視頻,並在多平台上傳播、售賣上述照片、視頻,以上行為有違公序良俗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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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書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在案涉筆記、評論中使用帶有貶義詞性的“福利姬”指稱原告,確有不妥當之處,但被告發布案涉筆記、評論系其行使作為公民依法享有的輿論監督權的行為體現,目的系維護其身處的“二次元”環境的乾淨、純粹,而非出於貶損原告人格尊嚴,故被告發布案涉筆記、評論,不存在侵害原告人格尊嚴的主觀故意。

法院還指出,原告亦未舉證證明其確因被告發布案涉筆記、評論的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事實,故被告發布案涉筆記、評論的行為不符合一般人格權侵權的構成要件,原告主張被告的行為侵害了其人格尊嚴,缺少理據,法院不予支持。對於原告提出的其他請求,同樣缺少理據,法院亦不予支持。

最終,法院駁回了原告“芊川一笑”的所有訴訟請求。

對於判決結果,“芊川一笑”在9月12日公開發視頻回應稱:“法院並沒有認定我是‘福利姬’,並且明確地說明了‘福利姬’稱我這個行為是不妥的。但是,法院同時認為傷害程度並不嚴重,所以並沒有支持我一審訴求,不代表她是對的。針對這種情況,其實我們已經提交了二審,並且會儘力地完善相關證據。”

有網友在評論區留言:“法院認定那些大尺度照片是違反公序良俗的是什麼意思?”“芊川一笑”回復稱:“起碼法院不認定違法。”

紅星新聞記者通過多渠道私信聯繫“芊川一笑”,但是對方均沒有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鍾夢哲 羅夢婕

編輯 張尋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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