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偉開車在村裡廣播掛橫幅追討彩禮錢 視頻截圖
□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記者 張皓 曹雪嬌
“跟我訂婚一個多月,收了俺家十幾萬元彩禮不肯退……”近日,河南商丘市一小伙開車掛橫幅找前未婚妻討還彩禮的視頻引發關注。9月13日,當事人小偉告訴極目新聞記者,法院已經判決前未婚妻須歸還12萬元彩禮錢,但女方家裡一直不還錢,他才用大喇叭去前未婚妻家所在的村裡廣播,這些彩禮錢部分還是借的錢。
女方悔婚未退彩禮
小伙開車掛橫幅討要
一段視頻中,小伙開着車,車上掛着橫幅,寫着“×××、×××還我彩禮18萬”。車引擎蓋上還有個大喇叭播報:“跟我訂婚一個多月,騙俺家十幾萬彩禮,不願意退還……”
13日,當事人小偉告訴記者,他和女子高華(化名)都是河南商丘人,去年2月經媒人介紹下相識,當時他已25歲,在農村屬於“大齡男”,父母非常着急他的婚事。雙方相識不到一個月,便敲定了婚事,並於去年3月1日正式訂婚。訂婚時,小偉家先給了高華16萬元作為彩禮,後又轉高華壓箱禮11800元,此外小偉父母還按鄉俗給了數千元見面禮、贈禮。彩禮款共計17.9萬元。
小偉表示,因他在外務工,兩人訂婚後一直通過微信聯繫,不久感覺到了高華的態度冷淡。“有時她突然就把我拉黑。”小偉說,最後兩人實在聊不下去,高華說讓他去她家裡拿回彩禮。
去年4月中旬,小偉到高華家欲追回彩禮錢,但高母表示“跟女兒可再磨合一下”。
“沒拿回錢,後來兩家關係也徹底崩了。”小偉說,高華答覆說彩禮錢給弟弟買車了,然後就再聯繫不上她,這才有了開車到村裡掛橫幅討要彩禮的一幕。
女方被判歸還12萬
小伙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小偉將高華和她母親告上法庭。今年7月,當地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
據小偉向記者出示的民事判決書。法院認為,婚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婚約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應該予以支持。本案中,原告小偉與被告高華按照風俗習慣訂婚,雙方至今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故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原告依照習俗給被告高華所送的彩禮被告應適當返還。法院判決高華及其母親須返還小偉彩禮現金12萬元。
判決書下發後,高華和家人都沒有出面歸還小偉這邊的彩禮錢。去年8月,小偉又向當地法院申請對生效判決強制執行,法院已受理。
“我本來在外務工,但這件事梗在心裡沒法好好工作。今年7月,我回家專門處理這事了。”小偉說。
13日下午,小偉母親向介紹,當時之所以讓小偉匆匆訂婚,是因為感覺兒子到年紀了,加之媒人催促,都希望兩個孩子早點定下來,他們一家便開始給小偉的婚事籌備彩禮。
“農村人一下拿不出那麼多彩禮錢,找親戚朋友借了不少,所以心裡比較急。”小偉母親說,兒子的婚事告吹後,高華和她母親便拉黑了他們,人也找不到。
“以後小偉再處朋友,我們可能會讓他們多了解一段時間再定婚事。”小偉母親很懊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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