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不能天天陪餐,但應有隨時到場的可能

據報道,為強化中小學、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預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推出“局長陪餐制”,要求市縣兩級教育局正副局長、職能處室負責人原則上每月到中小學、幼兒園陪餐不少於一次。11月5日,福州市教育局局長一行赴閩侯一中督導食品安全工作,並在學校陪餐。

局長陪餐是個新東西,在此之前,公共視野之內人們更多看到的,可能還是教育部、國家衛健委等部委合力推動的校長陪餐制。2019年4月,多部門聯合公布實施《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規定提出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不僅要求每餐均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而且還需要“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也因此,近年來出現校園食品安全事件時,輿論不乏追問“校長陪餐制是否落到實處”的聲音。

校長陪餐制之外,局長陪餐也來了。但要看到,基於兩個陪餐主體的職業分工差異,陪餐制的初始要求便有所不同,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加之校長工作場景、所負責領域的相對固定,使得校領導的每頓陪餐不僅成為可能,更在立法語言上採取了“應當”這類強制性的要求。相對而言,教育局轄下學校眾多,使得局長陪餐的制度意義可能就不同於前者的常態監管,而更多是對包括校長陪餐、校園食品安全,施以類似於“飛行檢查”的一種行政督促。

福州明確“局長陪餐”制度之前,另一種也被稱作“局長陪餐”的公務活動,則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例行檢查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後“並與學生共進午餐”的形態,或由學校負責人“熱情邀請局長一行在食堂一同就餐”。

明文形成制度,並提出原則上的陪餐最低次數要求,福州“局長陪餐制”作為一種制度化的行政督促正式推出,其採取多元方式進行行政督促的態度值得肯定。在一種“領導重視也是生產力”的工作推進語境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的不定時陪餐表態,或能對轄區內校園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起到一定作用。

不過一個值得重視的大前提,在於局長陪餐可能需要借鑒脫胎於國家安全生產監管、進而在多領域推廣的“四不兩直”執法監管機制,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來陪餐,訪得相關學校餐廳最真實的運行狀態。因為不打招呼、不用陪同,局長陪餐才能真正實現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目標,而不應滿足於吃了一頓工作餐、拍了一堆工作照,走走過場、造造聲勢。

從目前的情況看,無論是明確制度化的局長陪餐,還是沒有明說但也事實上在做的“並與學生共進午餐”,都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到訪學校,專項檢查校園食品安全後的一個衍生節目、一個花絮。因為與常態行政檢查工作同時進行,試圖實現局長陪餐的“四不兩直”可能存在操作上的難度。但換一種思路來看,局長陪餐前的專項督導校園食品安全行程,是否也可以實現“四不兩直”的工作要求,不提前通知、直插現場,是不是更能了解真實的校園食品安全情況,並針對性地給出督導意見?

校長陪餐的制度內核,是寄希望於通過校領導“先嘗先試”、與學生風險共擔的方式,倒逼校園食品安全水準的提升。而客觀上沒辦法做到天天陪餐的教育局局長,其陪餐的行政督導價值則需要通過儘可能高效的方式,充分發揮類似“飛行檢查”的功能,形成“局長不是天天陪餐,但局長卻可能隨時到場”的監管威懾。

督促校園食品安全,制度化的每日校長陪餐要落到實處,不能只在問題出現後才被拎出來追問。而行政督導性質的局長陪餐,則需要探索真正能實現陪餐效用的操作機制,不讓學校對陪餐有所準備,又讓每一所學校餐廳時時都能以“局長陪餐”的標準來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局長陪餐不是請客吃飯,行政督導的意圖要體現在飯里,更要在飯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