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這部劇缺少了一位關鍵人物!

東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趙海洋被質疑和伯仲集團董事長張伯仲存在利益輸送,為此紀委對他進行了兩次停職調查,第一次是常委會上吳主任和市長主張讓趙海洋暫時停職接受調查,但盧局頂住了壓力,劉廣勝也為趙海洋說好話;第二次是蔣書記告知盧局常委會通過了對趙海洋停職的決定。

對趙海洋處理最有資格發表意見的有兩個人,除了盧局之外,另外一個就是東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可是全劇不見政法委書記的身影,反而是不應該分管政法的常務副市長劉廣勝經常發表意見,就連常委會對趙海洋停職的決定也是劉廣勝告訴盧局的,看上去他好像是分管政法的副市長,其實這是不符合組織原則的!

盧局是二級警監,可見他肯定是副市長兼任的公安局長,已經有了分管副市長,作為常務副市長的劉廣勝就不應該過多插手公安的工作,尤其是蔣書記通知盧局到市委來開會,不分管政法的劉廣勝就不應該出現。

說到底還是劉廣勝常務副市長的設定有問題,如果他是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那一切就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