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權一致、責能一致丨今日談

為基層減負,中央層面要求“進一步規範明晰基層權責”“統籌為基層減負與賦能”,《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提出“推動責權一致、責能一致”。
基層工作任務繁重。如果一股腦向基層“甩包袱”“加擔子”,搞“層層陪同”“層層攤派”,必然導致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工作超出能力和權限範圍,干不完也干不好,影響的是落實效果和治理效能。

工作超出能力和權限範圍令基層不堪重負。新華社發 程碩 作

為“車”減負,就要規範清理不屬於基層的職責事項,“基層該承擔哪些工作,要把職責事項搞清楚”,通過建立健全職責清單,實現人按職責干、事按制度辦。
為“馬”賦能,就要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下沉,通過“街鄉吹哨、部門報到”、各類網格“多格合一”等機制創新,為基層賦能擴權、強筋壯骨,讓基層管得了事、辦得好事。
減負與賦能,雙管齊下;權責與權能,更加匹配,才能讓擔負新時代基層治理的“小馬”輕裝上陣,跑出幹事創業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