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9 月 21 日消息,小鵬汽車法務部 9 月 19 日發文稱,名為“林林 go”的自媒體在多個網絡平台發布了關於小鵬汽車新產品 p7+ 的相關信息。
小鵬汽車法務部透露,該自媒體系受邀參加 p7+ 產品體驗,擅自將未經公布的產品信息等相關商業秘密向社會公眾作出披露,其行為違反了《保密協議》約定,同時侵害了小鵬汽車的合法權益。小鵬汽車將依據《保密協議》約定及法律規定追究該媒體的法律責任。
it之家注意到,當事人“林林 go”於 9 月 20 日在微博發文回應了此事,稱其於 2024 年 9 月 13 日受邀請參加小鵬 p7 + 拍攝,簽署了視頻播放保密協議。由於工作疏忽,混淆了發布時間,導致內容於 9 月 19 日早晨在個別網站進行了發布。“如因泄露視頻問題造成的麻煩和損失,本人當全力配合解決,相應的責任也應由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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