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衛,大搞“七個有之”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9月18日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水利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明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李明衛(資料圖)

經查,李明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大搞“七個有之”,熱衷於團團伙伙、拉幫結派、任人唯親,嚴重破壞集團政治生態。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公車私用;罔顧組織原則,買官賣官,違規為本人和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違規佔用公物,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和插手項目承發包,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道德敗壞,底線失守;長期沉迷賭博;靠企吃企,大肆侵吞國有資金;將國有企業視為“私人領地”,利用工程項目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為謀取職務晉陞,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巨額財物,情節特別嚴重。

李明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明衛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七個有之”指: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製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願、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去年10月11日消息,李明衛被查。

他被查前的一個多月,2023年8月28日消息,貴州省委原書記孫志剛被查。今年2月5日消息,孫志剛被被開除黨籍。經查,孫志剛搞“七個有之”,任人唯親,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在幹部考察中搞非組織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