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老闆“把酒言歡”,受賄超5800萬!貴州省黔南州原州委副書記、州長鍾陽被“雙開”

9月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三屆貴州省委委員,黔南州原州委副書記、州長鍾陽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鍾陽(中)受審。圖源:遵義中院

經查,鍾陽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消費卡(券);違反生活紀律;喪失紀法底線,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鍾陽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貴州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鍾陽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黔南州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貴州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據貴州省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因受賄5896萬餘元(其中2900萬元未實際取得),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州長鍾陽,於7月29日被遵義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00萬元。法院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鍾陽出生於1972年1月,江西吉安人,早年在貴陽工作,2018年12月調職黔南州,相繼擔任副州長,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2021年3月任州長,2023年4月在任上被查。

今年1月,由貴州省紀委監委與省廣播電視台聯合攝製的《決不姑息——貴州正風肅紀反腐》披露了鍾陽案詳情:她常常以招商引資為由,不辭辛勞地帶着某些企業老闆到各地調研。表面看來是為了地方經濟發展,而背後卻是她與提“錢”來見的老闆“把酒言歡”,利用項目建設謀求個人的“發展”。

在專題片中,鍾陽哭着說:“爸爸媽媽每年都要給我準備一道年夜菜,就是青菜煮白豆腐。開飯前都要送我一段話,說你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工作生活都要像這道菜一樣清清白白的。我每年都應下了,菜也吃到肚子里了,但是沒走心。”

鍾陽(中)被帶走接受調查。 截圖來源:《決不姑息》

編輯:李林【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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