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夢、孫穎莎“爭”當文旅代言人?針對全紅嬋的苛責令人不適

巴黎奧運會已過去十餘日,然而圍繞體育明星的話題熱度始終居高不下。但網絡上某些自媒體針對運動員的敘事方式着實令人不適,在此就以陳夢、孫穎莎、全紅嬋等人為例,略作闡釋。

1.惡意對比

巴黎奧運會剛落幕時,青島眾多公共場所便為陳夢送上祝福與喝彩。陳夢隨後亦為老家青島市文旅和山東省文旅拍攝視頻進行推廣。

近日,孫穎莎未隨國乒大部隊前往甘肅,而是回到家鄉,並成為“河北文旅代言人”。

陳夢於巴黎奧運會成功蟬聯女單和女團冠軍,孫穎莎斬獲兩金一銀,無疑皆是最為傑出的運動員之一。二人在巴黎奧運會均成績斐然,網絡流量巨大,藉此契機為家鄉增添曝光度,為家鄉發展貢獻力量,實乃上佳之選。

但某些自媒體人,為了那可憐的流量,硬是將二者強行湊在一處對比,言稱陳夢和孫穎莎“爭”當文旅代言人。她們是受各自老家的文旅邀請做推廣,即便沒有代言人的任命文書,想必她們也甘願為之,何來“爭”之說法?

原本二人的支持者就因巴黎奧運會女單決賽的飯圈亂象爭執不休,此番對比之後,評論區再度淪為兩撥人相互攻訐的戰場。自媒體獲取了流量,可兩名運動員的形象卻遭受極大損害,網民的對立情緒愈發濃烈。

實則不僅陳夢和孫穎莎成為當地文旅追捧的對象,其他為國爭光的運動員亦為各自家鄉代言,偏偏她倆的話題被蓄意拿來對比炒作,着實不該。

2.無理要求

王楠夫婦意欲送出3枚3公斤,總價值逾500萬的“金牌”,分別贈予孫穎莎、王楚欽、馬龍。緣由在於孫穎莎和王楚欽為國家乒乓球隊摘得首枚混雙金牌;馬龍歷經4屆奧運會,攬獲6枚金牌,成為中國奧運歷史上首位“六冠王”,他們皆為中國體育事業作出卓越貢獻,故而給予其特別獎賞。

想必聽聞此消息之人,大多認為王楠夫婦頗為大氣。但仍有部分人卻覺得他們“區別對待”,應當給予國乒參加巴黎奧運會的6名球員“同等待遇”。

早在東京奧運會時,王楠夫婦就曾向所有參賽球員(包括金牌和銀牌獲得者)以及兩名教練秦志戩、李隼,分別贈送一套新房。或許某些人受此影響,便認為王楠夫婦只要給予獎勵,就必須“平均分配”。個人覺得,此乃“無理要求”。王楠夫婦乃是自掏腰包,想獎勵何人便獎勵何人,他人無權干涉,更不應以此對其加以指責。

3.道德綁架

全紅嬋於近日新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這本屬稀鬆平常之事,然而當其發生在備受矚目的全紅嬋身上,“性質”就截然不同了。

諸多人士對全紅嬋購置外國品牌手機心懷不滿,認為其理應支持國產手機。選擇蘋果手機的緣由繁多,或許是用之成習,亦或是覺得更顯體面,還有能是贈予他人,但這皆為其個人選擇,實與愛不愛國、是否支持國產手機等問題無涉。

全紅嬋為國家爭得的榮光,遠超網絡上百分之九十九之人,其貢獻不會因使用蘋果手機而有絲毫減損。國人不應對運動員過度苛責,更不可進行道德綁架。本人使用國產手機已達十二年之久,雖亦期望更多人支持國產手機,卻也深知“蘿蔔白菜,各有所愛”之理,所以從不以此指責他人。

4.簡單小結

國人理應理性追星,切不可盲目崇拜體育明星,更無需將其視作偶像,他們亦是凡人,並非“神明”。他們固然擁有專長,但這並不代表着十全十美。此外,切勿憑藉個人喜好好惡,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攻訐他人,這般作為才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