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債務從天而降 誰在搗鬼?重慶:抽絲剝繭揭開真假授權委託書之謎

“案子終於改判了!要不是你們,這幾百萬元的債務我真不知道拿什麼還。”日前,拿到改判結果的張女士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隨後,她向重慶市檢察院檢察官羅永蓮分享了這個好消息。

莫名背上百萬元債務

2014年4月,朱某與張某簽訂合作協議,約定各出資300萬元合夥開發工程。2015年2月,朱某以開發一項目為由向張某借款350萬元並出具借條。同年6月,張某向重慶市長壽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朱某及其妻子張女士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2015年8月,一審法院認定,朱某、張某之間系民間借貸糾紛,該筆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判決支持張某的訴訟請求。朱某則聲稱,該案屬於合夥糾紛,他和妻子不應承擔債務,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2016年6月,經再審法院調解,訴訟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由朱某、張女士向張某分期償還350萬元借款本金和利息。

“我從沒委託過任何律師,對這個案子毫不知情,怎麼會讓我還款?”當執行法官找上門時,張女士一臉錯愕。

2020年8月,因不服法院生效調解書,張女士向重慶市檢察院申請監督。她提交的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授權委託書上“張女士”的簽名字跡不是出自她本人。此外,早在2016年3月,重慶市南岸區法院就以朱某構成重婚為由,判決二人婚姻無效。

“我都被他‘騙婚’了,怎麼還會同意分擔債務?”張女士提出質疑。

授權委託書疑點重重

2020年9月,重慶市檢察院將該案交由長壽區檢察院協助辦理。

查閱案卷後,長壽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周紅很快發現了該案的蹊蹺之處:歷次訴訟過程中,涉及張女士的法律文書均由律師代簽,確無本人簽字,相關出庭記錄也佐證了其從未到場。

不僅如此,朱某、張女士共同“委託”的兩名律師也表示,此前是朱某一人前來辦理的委託手續,未見張女士當面簽字,對冒名授權概不知情。

“借款行為因誰而起?共同還款的調解結果又對誰最有利?”檢察官經集體討論後認為,所有的疑問都指向一個人——朱某。

“她不想管這些事,都交給我辦,授權的事我也不清楚。”辦案期間,朱某因其他犯罪行為正在監獄服刑。一開始,面對檢察官的再三詢問,他始終含糊其詞,顧左右而言他。

然而,在環環相扣的追問下,朱某的心理防線終於潰敗,承認其冒名簽署授權委託書,妄圖“瞞天過海”。

為申請人解除訟累

原來,從2012年起,朱某便與張女士分居,借款一事張女士並不知情。該案訴訟期間,因擔心張女士不肯簽署授權委託書,朱某便冒名簽署、代捺手印,並將“委託書”交由律師。為了躲避法院的核查,朱某還將多年前留存的一份張女士的身份證複印件拿了出來。

事實已經明了。2020年12月,長壽區檢察院將該案審查情況上報重慶市檢察院。重慶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中朱某偽造授權委託書,妨害、干擾了正常司法秩序,直接導致民事調解活動違反自願原則,損害了張女士的合法權益,應當予以糾正。

“由於案涉借款用於朱某承包工程,並未用於二人同居生活,且二人婚姻無效,張女士無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羅永蓮解釋道。

2021年5月,重慶市檢察院向重慶市高級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隨後,法院採納檢察機關的監督意見,撤銷原一審、二審判決書及再審調解書,將該案發回長壽區法院重審。

日前,長壽區法院經重審判定,案涉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朱某個人承擔還款責任,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滿寧 舒靜婷 李瑞豐)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