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帶貨賣“軍裝”,怎麼判?

來源丨聯勤集結號

軍裝

是軍人身份的重要標誌

也是軍人形象的重要體現

具有專用屬性特殊意義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

不法企業違規生產

無良商家隨意售賣

致使軍裝流通到市場上

嚴重損害了軍隊的利益

危害了國家的安全

本期我們採取以案釋法的方式

幫助戰友們和社會公眾

認清軍裝的重要意義

守護戎裝 你我同行

嚴禁不法生產

【案例回顧】

某服裝廠雷某由於經營不善致使工廠連年虧損。為了扭虧為盈,他聽說製作假軍服回報率高,抱着僥倖心理開始組織人員製作銷售假軍服5萬餘件,這看似找到了一條“生財之道”,其實是雙腳邁進了“牢獄之門”

【以案釋法】

《軍服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物品和違法所得,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數額巨大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生產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二)買賣軍服、軍服專用材料的;
(三)生產、銷售軍服仿製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涉嫌非法生產、銷售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的行為時,可以查封、扣押涉嫌物品。
雷某組織人員大批量不法生產、加工假軍裝,被公安機關一舉抓獲了30餘名涉案人員,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嚴禁仿製售賣

【案例回顧】

2024年5月,浙江省東陽市查獲一起在某直播平台售賣軍人軍服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魏某利用社會公眾對軍裝好奇的心理,公然在網上直播平台售賣假軍服。執法人員發現,魏某在網上銷售各類軍服及其標誌服飾2110套(件),累計涉案金額達29萬餘元。

【以案釋法】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二款規定: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最終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2萬元。他為違法牟取私利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嚴禁不法使用

【案例回顧】

社會不良青年張某,為了方便實施詐騙,自行在網上購買假軍裝及相關標飾,將自己偽裝成現役軍人。他利用普通大眾對軍人的信任和好感,通過聊天交友方式,以談戀愛的名義對女性進行詐騙,致多名女性上當受騙。

【以案釋法】

《軍服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禁止買賣、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贈送軍服。禁止使用軍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曾經裝備的制式服裝從事經營活動。禁止以“軍需”、“軍服”、“軍品”等用語招攬顧客。
張某穿着“軍服”招搖撞騙,不僅違反軍服管理條例,他還涉及以戀愛名義騙取他人錢財等多項罪名,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一身戎裝,一生榮光

一身威武挺拔的軍裝

承載了無數軍人的

艱辛、犧牲和奉獻

非法買賣軍裝的行為

不僅損害軍人和軍隊的形象

還危害了國防利益

全軍官兵要自覺遵紀守法

全社會要積極行動 共同守護

因為——

軍威不容侵犯 軍裝不容褻瀆

如何才能擁有一身真正的軍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