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多人被曝光!

近日,汕頭公安交警部門對部分電子監控設備抓拍的逆行、闖紅燈、不按道行駛、未佩戴安全頭盔等典型交通違法行為及其駕駛員予以曝光,並對以下交通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教育處罰,同時我市5家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對上述共享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駕駛人的賬號採取“聯合封號”的限制使用措施

01

違法當事人:吳某卿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違法地點:長江天山路口

違法時間:8月5日


02

違法當事人:付某鵬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

違法地點:長江天山路口

違法時間:8月5日



03

違法車輛:汕頭085***

違法行為:駕駛電動自行車在限制、禁止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違法地點:金鳳高架橋

違法時間:8月5日


04

違法車輛:汕頭223***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汕樟金鳳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05

違法車輛:汕頭290***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汕樟金鳳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06

違法車輛:汕頭110***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汕樟金鳳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07

違法車輛:汕頭038***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汕樟金鳳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08

違法車輛:汕頭283***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載人

違法地點:金砂嵩山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09

違法車輛:汕頭321***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金砂嵩山路口

違法時間:8月7日


10

違法當事人:吳某英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違法地點:金砂金環路口

違法時間:8月8日


圖文來源:汕頭交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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