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請知名男星明道直播帶貨,僅賣出20餘萬!品牌方要求退款,藝人公司回應

“我們‘618’期間花了幾百萬找明道做專場直播,結果,去掉退款就只賣出去20多萬,費用相差太大,連十分之一都沒到,我們希望能按比例退款。”四川綠色本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草公司)相關負責人楊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對此,明道所在的杭州無憂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憂公司)表示,他們給出延長直播切片使用期限、繼續為其直播帶貨等售後方案,但對方的唯一訴求就是退款,還找“網絡水軍”進行攻擊,公司已如約履行合同,若無法妥善解決,他們也準備起訴維權。

花300萬請明星帶貨

產出比不符欲維權

隨着網絡電商的興起,請明星直播帶貨成為諸多品牌的選擇。本草公司旗下的詩理研洗髮水是去年上新的品牌,今年“618”期間,也想通過明星帶來一定流量以及銷量。

他們通過第三方中介公司安徽亦師亦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亦師亦友公司)聯繫上無憂公司,最終確定於6月14日,由旗下藝人明道為品牌進行專場直播。亦師亦友公司代表本草公司與無憂公司簽訂的合同金額為243.8萬,包含專場費以及商業化投放費用。本草公司稱,他們實際向亦師亦友公司支付了300萬元。

直播當天,明道從上午10點左右播到下午6點左右,共計直播6小時01分,實時觀看人數1萬以上,總觀看人次達212.7萬,本草公司也為此準備了5萬單產品。但大量的觀看人數並未帶來大量成交訂單,整場直播下來,銷售額僅34.8萬,而且在直播後的1個月內產生大量退貨,“退貨率達一半以上。”實際銷售量僅2000餘單,共計20餘萬。

▲當日的直播數據

本草公司相關負責人楊女士告訴記者,當初決定讓明道來做直播也是考察其歷史銷售數據不錯。由於當初沒有簽保量合同,“他們只願意進行售後,不願意退款。”售後方案包括可以延長使用明道直播時的畫面,允許使用藝人的專屬鏈接繼續售賣產品,以及繼續給至少10次的混場直播帶貨。但楊女士表示售後方案只是口述,沒有任何合同保障,因此雙方未達成一致。

在合同中記者看到,無憂公司並未對推廣銷售額作出承諾。楊女士說,他們最開始也想簽保量合同,但對方說明道的歷史數據都是看得到的,“沒有簽。”她認為,從數據來看,明道的帶貨能力是不錯,但給他們帶貨效益很低。

明道生於1980年,因出演《天國的嫁衣》《王子變青蛙》等電視劇被大家熟知,目前在抖音平台擁有800餘萬粉絲。

記者在“蟬媽媽”“飛瓜”等第三方數據平台看到,明道屬於抖音的“頭部達人”,今年1-8月,帶貨銷售額已超1億。從6月來看,其每天的帶貨銷售額有一定起伏,有幾十萬,也有幾千萬,詩理研洗髮水的銷售量幾乎墊底。

▲明道賬號的直播動態,6月14日為詩理研溯源專場直播

藝人公司:新品牌知曉度不高

未承諾銷量,希望友好協商

對於此次銷量不高的問題,無憂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首先詩理研是新品牌,消費者對它的知曉度不高。

在該負責人看來,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已經不是一場純粹的直播帶貨,而是一場以品宣效果為主的直播,“說白了,就是明道去給客戶做品牌宣傳,如果一開始就讓我們承諾銷售額,我們是不會做的。”他們當時從杭州帶了20人的團隊去南昌工作了4天,直播中還花了50萬投流,這些都是成本。藝人在直播間做了六個多小時的品牌宣傳是有價值的,不能因為沒有達到預期,就要求退款。

對於退貨率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他們並未刷單,且退貨並不只是藝人的問題,其中涉及發貨、包裝以及消費者對產品的信服度等。

亦師亦友公司負責人儲先生表示,雖然合同是他代表本草公司和無憂公司所簽,但在整個談判過程中,對明星的考量、對公司的分析以及對合同金額的約定、是否簽訂保量合同等,都是三家公司一起談的,“不存在有什麼貓膩。”合同中的權益,包括直播時長、投流金額、燈光等,無憂公司也已完成,“現在讓我去溝通退全款,人家(無憂公司)都完成了,怎麼可能會退錢。”而且都是簽了合同的。

他說,事情發生後,他也一直站在品牌方的角度與無憂公司針對售後問題進行溝通,無憂公司也願意配合解決,並給出了上述解決方案,“但品牌方不同意,在明道賬號下評論,發展輿情……”讓他以及無憂公司的壓力都很大。

無憂公司認為,對方試圖以明星的名譽作為要挾,是非常不妥的做法。接下來,公司還是會與品牌方進行溝通,也會履行售後承諾。但若繼續對藝人形象進行詆毀,他們也會用法律手段維權。

隨後,無憂公司發來所謂的“網絡水軍”的聊天截圖。記者看到,有疑似本草公司員工的網友在明道視頻下方評論。

對此,本草公司表示他們未收買“網絡水軍”進行網絡攻擊,但的確因此事處理了部分員工。與無憂公司的問題,未來也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來解決。

▲網友評論截圖

業內人士:新品慎選帶貨方式

注意甄別合同

在從事直播帶貨行業的梁女士看來,若詩理研的確是一個新產品,用高價請明星直播是一件比較冒險的事,且不說主播刷單、刷數據問題,粉絲或網友不會僅因明星效應而為產品買單,還會考量產品的知名度、安全性,在直播間的折扣、贈品等因素。

一般大主播都很少做專場,要麼做自己品牌的專場,要麼只做大牌專場,因為對一般品牌來講,專場性價比不高,她建議做混播帶貨,“雖然傭金會高一些,但也好過在沒有知名度時被很多人一掃而過。”

根據公開報道,明星帶貨時也有“翻車”案例。

去年11月,安徽一家公司向演員杜某東授權方公司繳納了3.3萬元坑位費,但最終只賣出一包木耳,銷售額64.9元;歌手葉某茜直播賣茶具,在線觀看人數近90萬,只賣出不到2000元;明星楊某、黃某依夫婦作為嘉賓參加年貨節賣貨,有商家交了10萬元坑位費,準備了價值170萬元的臘肉,最後僅賣出一單……有業內人士表示,明星的流量並不等於銷量,直觀來看,主播的直播話術、互動能力、控場能力都是影響帶貨的因素。

梁女士說,對於拿50萬用於流量投放,在線人數一直漲,銷量卻漲不起來,可能投流方式有問題,有時全範圍投流實際是無用流量,而精細投流雖然要貴一些,但購買力更強。

她也提到,目前許多mcn機構會存在陰陽合同、霸王條款等問題,“坑很多”,梁女士建議品牌方在簽合同時要注意甄別,讓專業人士進行風險把控。雙方提到的售後保障問題也要寫進合同,不能口頭答應。比如可以提出沒達到一定銷量可以按比例退錢等。她說,該事件中,無憂公司的售後就是“在保一部分量”,但沒寫進合同,品牌方就會顯得比較被動。

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實習生 張子婧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