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詭事錄之西行》!為何要讓司馬亮下線,實在意難平,編劇太狠了!

《唐朝詭事錄之西行》中,蘇無名、盧凌風等一行五人到了雲鼎縣後,發現雲鼎縣開放夜市,雲鼎仙階又存在諸多不法之事,引發縣尉盧凌風和蘇無名一番爭執,對前縣尉司馬亮頗有懷疑。

原先以為又是縣尉、又是最大酒商的司馬亮會是雲鼎仙階的幕後老闆,沒想到司馬亮才是一心為民的好官,卻在攻打雲鼎仙階時假裝盧凌風而被何玉郎暗箭所殺,實在讓人意難平。

唐朝初期,為防範和打擊犯罪,維護社會治安,在主要城市設置宵禁制度,一般從晚上七點到早上五點。

到了宵禁時間,就擂響閉門鼓;第二天早上結束,再擂響開門鼓。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不是緊急公務、婚喪、疾病等原因而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盧凌風認為雲鼎縣開放夜禁不符合朝廷規則,實施開放夜禁的前縣尉司馬亮又是雲鼎縣最大的酒商,官商一體,可能存在以權謀私,對前縣尉司馬亮的行為大為質疑。

蘇無名則認為只要對百姓好,百姓歡迎,百姓喜歡,就應該大力支持。

盧凌風后來才知道,司馬亮為官十二年,在縣尉崗位上履職盡責,會武功,懂仵作,能經商,還真是心繫百姓的好官。

司馬亮推行開放夜市,就只想着為百姓謀福利;售賣酒水,也是為了拉動消費。

夜市開放,各類物品琳琅滿目,夜市交易絡繹不絕,就連長安難得一見的狼筋都在夜市上出現。

夜市繁華,極大的促進了消費,增加了稅賦,不僅富了百姓,繁榮了貿易,也讓雲鼎縣的財政收入大幅增長。

開放夜市,司馬亮問心無愧,自認為是他為官十二年最大的功績。

盧凌風到任雲鼎縣縣尉第一天,發現縣廨存放的案卷數量有誤,縣裡捕快又不肯告訴實情,於是請出蘇無名從夜市上買來的狼筋來測驗誰在說謊。

個別捕快急於立功,坦白交待部分案卷在三天前被燒,牛耆長表示眾人所言非虛,說是害怕上級追究責任,才刻意隱瞞。

縣令皇甫壇以司馬亮征繳稅賦有功,功過相抵,並未追究司馬亮的過錯。

縣廨總共被燒卷宗兩百一十四份,多為人口失蹤案,疑似雲鼎仙階被售賣的啞奴。

盧凌風為此拜訪司馬亮,責問案卷被燒和開放夜禁緣由。

司馬亮則是針鋒相對,說盧凌風能耐不大,脾氣很大,不會是個攀龍附鳳的斜封官吧!

實際上,兩百一十四份案卷沒有被燒毀,而是司馬亮在離任前,擔心案卷落入奸人之手,才將案卷轉移到自己府上。

司馬亮多年來一直在查找雲鼎仙階違法犯罪的證據,暗中多次進入雲鼎仙階,摸清了雲鼎仙階的布防,等待時機,一擊即中。

盧凌風到任後,費雞師和舞女青溪失蹤,都與雲鼎仙階有關。

盧凌風、蘇無名、裴喜君、褚櫻桃等四人潛入雲鼎仙階啞奴拍賣現場,盧凌風忍無可忍出手,卻不敵何玉郎手下索命十三郎。

蒙面的司馬亮現身,救出受傷的盧凌風,方才知道司馬亮早就想徹底搗毀雲鼎仙階,而“燒毀”的兩百一十四份案卷完好無缺的存放在他府中。

司馬亮起初對盧凌風持保留態度,是擔心他是靠范陽盧氏的家族上位,與縣令、縣丞沆瀣一氣,不問公事,只顧利益,甚至勾結賊人,殘害百姓,不是一個為民請命的好官。

盧凌風一段時間來的表現,值得司馬亮信任,所以在接到耆長索龍的報信後,蒙面上了雲鼎仙階救下盧凌風,並將雲鼎縣的案卷和雲鼎仙階的情況據實已告。

盧凌風準備拿下縣丞宋商,取締雲鼎仙階,被縣令皇甫壇阻止,拿出密旨警告盧凌風,一旦他有妄動行為,可以隨時削他的職,殺了蘇無名,讓盧凌風心存忌憚,不敢異動。

司馬亮邀請縣令皇甫壇、縣丞宋商喝酒,讓盧凌風和裴喜君作陪,合力灌醉皇甫壇、宋商,盧凌風藉此率領府兵查封雲鼎仙階。

司馬亮出發前,特意換上了和盧凌風款式相似的衣服,說“我一身白衣,死不足惜”,替盧凌風當先鋒吸引雲鼎仙階的火力,讓盧凌風從後山潛入,暗殺藏在隱蔽處的殺手。

沒想到,真沒想到,編劇這麼狠,攻入大殿中的司馬亮,被藏在暗處的何玉郎射殺,身中兩箭而死。

司馬亮中箭後,都不忘提醒盧凌風,不要因為他分神,要斬妖除魔,懲處姦邪,讓人淚目。

結束語

“作為官員,只要百姓說好,才是真正的好。”

司馬亮為官十二載,在縣尉位置上盡職盡責,正直公正,一心為民,開創性的開辦夜市,增加了百姓收入,提高了縣衙稅收,卻不得上司賞識。

自己是個經商高手,雲鼎最大的酒商,完全可以享受安逸富足的生活,卻始終心繫百姓,以懲奸除惡為己任,最後為了替百姓除去雲鼎仙階這顆毒瘤,犧牲了自己的性命。

雲鼎仙階被搗毀了,“好官”司馬亮卻死了,實在讓人意難平!

===========分割線===========

歡迎轉發、收藏、點贊、留言!

您的肯定就是最好的支持和堅定的動力!

若您有不同觀點,我們一起討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