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點評董宇輝單飛:小董用小董掙的錢買回小董自己的公司

7月26日晚,羅永浩在直播間聊起董宇輝“單飛”事件。羅永浩點評稱,這件事的本質是“小董用小董掙的錢買回小董自己的公司”。

不過,對於俞敏洪最後的處理(方式),羅永浩認為還是可以的,俞敏洪在公開信中披露的分手原因“還是很誠懇的”。

對於俞敏洪透露的把與輝同行這半年的1.4億元利潤分給董宇輝,羅永浩表示,“這公司叫與輝同行,是獨立於東方甄選出去做的,俞老師本人的說法是過去的半年裡賬上利潤掙了1.4個億,然後這1.4個億讓他(董宇輝)拿走了。你當然應該讓他拿走啊,你前面兩年都算了嗎,後面的再收了,基本就名譽掃地了”。

羅永浩表示,對俞敏洪最後的處理,他認為還是可以的,“沒有把自己前半生都毀掉,這個事兒處理的還是可以的。”不過,在回答網友提問時,羅永浩認為,“俞敏洪的行為既對不起董宇輝,也對不起股東。”

在羅永浩看來,這件事(分手事件)俞敏洪和董宇輝都不會開心,“俞老師的不開心一目了然,不用說了。小董後面能不能開心,我高度懷疑。他最大的興趣不是掙錢,現在被迫獨立出來,就要找一個做生意的合伙人一起做。這些不開心避免不了。”

“客觀中性來說,你也可以認為他(董宇輝)的危機剛剛開始,”羅永浩表示,“因為一個人本來在機構服務,終於走出獨立這一步的話,後邊要面臨的問題是千難萬難的。”

羅永浩坦言,不希望東方甄選出什麼大事,“一個公司走到今天養着那麼多人,安定穩定是最好的。無論是對股民投資者,還是對這些機構的從業人員。但確實感覺很可惜,本來可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由於處理不當,所以就非常遺憾。”

對於董宇輝的未來,去年12月“小作文事件”發酵時,羅永浩也曾在直播間表示,建議董宇輝直接創業,但強調要找一個非常可靠的法務。“找一個靠譜的高級法務幫他把關,保證他個人利益不受侵犯。他只做好他這部分,這個創業就成了。”

7月25日,董宇輝從東方甄選離職,並以人民幣7659萬元的代價,從東方甄選手中收購了與輝同行100%的股份,最終實現個人100%持股。

7月26日,“俞敏洪董宇輝2.18億分手費”衝上微博熱搜,話題閱讀量逼近1億。不過,7月26日下午的股東電話會上,俞敏洪透露,董宇輝購買與輝同行的款項7000多萬元,將通過新東方與董宇輝的某種合作關係來進行支付,它會符合新東方在美國的上市公司的所有規定,沒有侵占到任何東方甄選的利益。

俞敏洪還透露,與輝同行賬上1.4億元的凈利潤,是已經分配給董宇輝相應的收入後留下的、本來應該100%屬於東方甄選的凈利潤。至於為什麼要把按協議本應屬於東方甄選的1.4億元的凈利潤給董宇輝,俞敏洪解釋稱,這是經過他的提議,董事會討論決定的。第一個理由是董宇輝做出了巨大的貢獻,第二個因為此前要分發給董宇輝的股權因為工作期限沒到要被收回,這是給他的現金補助。

采寫:南都記者 汪陳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