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72歲出新書,回憶在重慶的日子,一到任就遭遇爛尾樓事件 

 原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即便在退休之後,他也時常在各類場合分享自己的思考和觀點。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作者 | 溫世君

編輯 | 王偉凱

出品 | 稜鏡·騰訊小滿工作室

2024年4月,就在黃奇帆即將72歲生日的時候,他又出版了一本新書——《重組與突破》。

1952年出生的黃奇帆,幾乎與共和國同齡,也是這個波瀾壯闊時代的參與者和見證者。正如他在《重組與突破》的自序中所言:“人生和事業在不斷重組、不斷解決難題的過程中跌宕起伏,會化育成生命的樂章,奏響重組的旋律。”

黃奇帆在古稀之年出版的這本新書,當然是他人生樂章的註腳。但對於廣大讀者而言,更是可以去一窺這位歷史當事人的智慧和決斷,並從中得出結合自己當下境遇的不同體悟。本期《稜鏡》正是與大家一起來讀這本《重組與突破》。

《重組與突破》,黃奇帆/著,中信出版集團,第1版第1次印刷(2024年4月)

上任重慶第一天:爛尾樓“遭遇戰”

在《重組與突破》中, 黃奇帆感言道:“我在 50 余載的工作歷程中,有幸參與、主導了一系列重組,包括在上海重組本地股、振興工業、開發浦東,以及在重慶推進經濟社會各領域改革,從中我深刻領悟到重組的真諦與妙趣。其真諦在於資源優化配置;其妙趣在於,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早在1990年代,黃奇帆就曾出版過《談浦東開發的戰略、政策及其管理》。而時隔近三十年後的這部《重組與突破》,則把重點放在了黃奇帆在重慶任內的一系列“重組”經歷。

從他到任第一天就開始了。“2001年10月12日,星期五,是我到任重慶市副市長的日子。當時的重慶,gdp(國內生產總值)僅1900多億元,財政收入不到 200億元,正處在底子薄、矛盾多、任務重的發展‘破冰期’”。

報到當天,黃奇帆路過市委大院時,看到了門口兩三百人黑壓壓的一片群眾,原因是一處爛尾樓。

這是1990年代那場地產運動的後遺症。開發商本身資金不足,抵押土地給銀行負債造樓,不僅給動遷居民沒有到位的拆遷款許諾了高利息,還搞了“售房返租”預售房產,並承諾高額“租金”回報以回籠資金。但隨着資金鏈斷裂,銀行收不回貸款,拆遷戶的動遷款沒有了着落,買房人付了錢也拿不到房產,最終形成了看似無解的僵局。

 “這件事性質很明確,就是項目業主騙了百姓、坑了銀行。”但按照慣常的辦法就是兩種,一種是強制開發商還錢,另一種是政府出錢兜底。但問題是開發商也沒有錢,“抓了也沒用”,市裡財政本身就吃緊,而且“政府有錢也不能這麼做,因為這麼做毫無道理”。最終就是“大家都想解決,但都束手無策,開了20多次協調會也沒能破局”。

在《重組與突破》中,黃奇帆把這件事稱為“上任之初的遭遇戰”,他說:“打破僵局只能靠重組。”

他拿出了“重組”的解決方案:

首先是債務做減法:銀行貸款本金和法定利息收回,但放棄除此之外的高利息。施工單位的工程款如數支付,避免欠薪連環套。拆遷款和購房款的本金足額償還,但開發商承諾的高額利息並不算數,而且之前已經收到的利息還要折算抵扣。

然後是找到“接盤”者。實際上,這個地產項目位於重慶的核心地段,如果項目最終建成,當時的市場價值是4億元。前面的債務減法做完,這個爛尾的項目債務就從3.7億元降到了2.1億元。“戰略重組者只需支付2.1億元就能拿到產權,之後再花6000多萬元把房子建好,總成本也不過 2.7億元。”

作為副市長,黃奇帆直接指定了接盤方——重慶城投公司(重慶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雖然當時的城投公司負責人有些“不願意蹚這趟渾水”,但面對新來的副市長,也接下了這個指令。

最終的結果“皆大歡喜”,拆遷戶錢款到位,還給市政府送了匾。由於項目主體變更為城投公司,信用主體變更,“銀行對城投公司這個新業主很有信心,不急於馬上收回貸款本金,甚至還願意再借給城投公司幾千萬元”,施工單位也不着急要錢,只要求繼續承建工程。最終,城投公司參與重組,但並沒有真的掏出2.1億元現金,處置這個爛尾樓項目,還賺了一筆錢。

現在來看,這就是一個標準的不良資產處置的商業模式。但這個重組過程一定是多方共贏的,因為“任何一方利益嚴重受損,重組都推不動”。更關鍵的問題在於,當局者理清思路,理清利益,去下場當破局者,才是問題最終解決的關鍵。

用市場化手段體現政府意志

這個邏輯也可以放大。黃奇帆在《重組與突破》的自序中所言,重組涉及國家宏觀調控制度:

“市場經濟有其局限性,對市場難以觸及或因市場競爭引發社會不公的地方,國家會採用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進行干預,使其朝着良性方向發展。重組與這套制度安排密切關聯。”

這樣的結論,必須是經歷者、操盤者做出,才更有說服力。

從一個爛尾樓項目開始,《重組與突破》詳述了黃奇帆在重慶參與的城投融資平台類企業(重慶“八大投”)、國有資本運營投資類企業、地方金融機構、國有工商企業集團和非公有制民營企業的改革重組的實踐和思路。

不過,“開局”的條件非常有限。

黃奇帆在書中回憶,在他到重慶的第一天,就在機場碰到了時任財政部長。他當時跟黃奇帆說:祝賀你到重慶去,但你要當心哦,重慶財政可是一個“破產財政”!

根據《重組與突破》書中記載的數據,當時重慶地方財政收入100多億元,政府負債400多億元,“3年不吃不喝才能把債還完”。而且當年重慶貸款餘額1600多億元,壞賬就有500多億元。“企業也好,政府也罷,信用都很差,從銀行已經借不到錢了。”

而正是這樣充滿挑戰的局面,才更需要“重組”。

例如對重慶地方融資平台“八大投”(高速公路——高發司、高等級路——高投公司、城市路橋隧——城投公司、土地儲備——地產集團、城市能源——能投集團、地鐵軌道機場——開投公司、城市自來水污水垃圾處理——水務集團、農村水利——水投公司)的重組,核心的邏輯就是盤活資產、理清債務、注入資產、注入信用,進而實現其自身的造血發展。

信用的問題特別關鍵。在現代經濟體系下,信用以及背後的融資能力、資金成本,不僅決定着發展的能量,更是關係到企業的生死存亡。黃奇帆特別提到了“八大投”信用風險的防火牆“三個不”:

財政不直接擔保,目的是隔離企業債務和政府債務,避免企業的信用風險成為政府的信用風險;八大投互不擔保,這其實是為了防止隱藏債務,甚至造成連環信用危機的傳染;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這是在企業內部實現項目之間的風險隔離,哪裡起火只燒哪裡,不能火燒連營。

黃奇帆在《重組與突破》中認為,“八大投”通過重組,在當時的財政環境下,有其歷史使命:能夠在市場理論不願意介入的情況下,用市場化工具完成建設任務,是“用市場化手段體現政府意志”。

當然,黃奇帆也非常清楚,必須根植於市場經濟的微觀、宏觀制度之中。不管遇到哪種情況,也不管用什麼方法進行重組,都要把握五個要點:

一是不能在重組時搞“民粹主義”,換言之重組是管理者之間的“默契”;二是重組要講時機、講機遇,要擇機而行、果斷處置;三是重組一定要儘可能照顧方方面面的利益,這是黃奇帆一直強調的一個原則,只有利益互補、各方共贏才能推動事情向前;四是重組必須在陽光下作業,“合乎法律,合乎市場規則,合乎社會公共利益”,不是幾個有權力的人搞的“陰謀詭計”;五是重組要基於自身實力,量力而行,適可而止。

黃奇帆舉了一個例子:“你有10元的能力,可以拿出3元去重組。但若拿出全部老本,甚至以高槓桿、高負債去重組,那就得不償失了,不僅眼前的問題得不到解決,新的問題也會層出不窮,甚至會陷入意料不到的債務危機。”

“大千世界,沒有什麼是不可以重組的”

黃奇帆在書中對重組有一段“官方”釋義:“站在歷史和戰略的高度,發揮聰明才智,抓住問題主線,對事物的構成要素重新進行排列組合,形成最優解決方案。”

換言之,重組的目的是要解決難題。遇到難題不去硬碰硬,不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而是通過“資源的優化配置”,去逢山開路,遇水架橋,這正是《重組與突破》核心的價值觀。

當然,這也是作為一個實幹派理論家的思想底色。黃奇帆在《重組與突破》站在了他所言的“歷史和戰略的高度”,提出了一個關鍵性的結論——“深化改革離不開重組”。

在當代中國語境下,改革的關鍵是什麼?黃奇帆說得鞭辟入裡,就是“要抓住處理政府和市場關係的‘牛鼻子’”,通過“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方式”,從而“提升綜合效率”。在《重組與突破》中,改革和重組二者幾乎划上等號:“改革是體制、機制、制度的重組,重組是資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在黃奇帆看來:“改革與重組異曲同工。”在這個角度下思考,“深化改革離不開重組”這個命題已經毋需證明。

《重組與突破》在改革的議題上拋出了一系列時代之問:“我們處在一個深刻轉型的時代,原有體制弊端尚未根除,新生市場機制有待發育,如何破解長周期、大範圍、反覆出現的歷史遺留問題?如何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等各項工作中產生的新矛盾、新問題?如何依託現有條件,着力解決現實的問題,實現預期目標?”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當下的熱門話題,也是改革的現在進行時。《重組與突破》中,黃奇帆斷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離不開重組”,進而用他的理解,向讀者拆解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涵。

“經濟發展的動力轉換、方式轉變、結構調整,本質上都是通過經濟要素、創新驅動、資產結構、股權結構、組織結構、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經營運作,以促進資源配置最優化和整體功能最大化。”黃奇帆將一系列的重組納入了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範疇之下,“包括資產重組、組織重組、管理重組、資源重組、要素重組、權利重組等,其目的都是通過重組達到‘1+1>2’或‘5-2>3’的效果。”

實際上,黃奇帆這本新書,正是用自己的經歷、自己創造過的歷史,用中國改革發展中的一些確實發生過的事件,試圖就這些問題給出他的解答:

“大千世界,沒有什麼是不可以重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