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 | 當喜愛的藝人“塌房”,還能欣賞他的作品嗎?

諾獎作家門羅的女兒自爆幼時曾被繼父多次性虐待,門羅知情後卻選擇包庇丈夫。而從伍迪·艾倫到凱文·史派西,近年來,關於流行藝術家的不當言論和行為,甚至某些犯罪行為的揭露比比皆是。加上社交媒體和互聯網的普及,公眾對曾經喜愛的藝術家隱藏的生活開始保持警惕和批判的目光。藝術家的道德生活會影響其作品的審美價值嗎?我們該如何看待這些失德藝術家?以及,還能欣賞他們的作品嗎?

在《劃清界限?:如何對待失德藝術家的作品》一書中,作者運用哲學工具,為這一困擾我們的倫理問題提供了敏銳的洞察。作者認為,藝術家的道德生活不僅會影響公眾對其作品意義的解讀,而且還會影響作品的審美價值。藝術作品提供了強大的情感資源,使我們能夠在藝術世界中探索道德的複雜性,進而與不道德行為做鬥爭。因此,我們不應該迴避那些失德藝術家的作品,而應該更加深思熟慮地參與其中,並且做出判斷:當藝術家有不道德言行時,應該於何時何地在藝術和藝術家之間劃清界限。

《劃清界限?:如何對待失德藝術家的作品》,[美]埃里克·豪陶洛·馬瑟斯

 著,郭碩博 譯,譯林出版社出版

>>內文選讀:

當藝術家做了可怕的事情……

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時光中,我認為《愛與死》是我最喜歡的電影。這是1975年的一部關於俄羅斯文學的諷刺作品,其中穿插着各種幽默——從高雅的致敬喜劇到粗俗滑稽劇,再到只能被稱為“老爹笑話”的冷段子。它還充滿着明確的哲學討論,因此,作為一個具有哲學頭腦的、後來成為哲學教授的青少年,我無疑對它有着喜愛的傾向。當然,我並不認為這是一部知名的電影,因此你可能對它不熟悉。《愛與死》的主演、編劇和導演是伍迪·艾倫。

對我來說,《愛與死》就是孩子們近來所說的“問題寵兒”。伍迪·艾倫被指控猥褻他當時7歲的養女迪倫·法羅,最後還娶了其前任伴侶米婭·法羅的女兒宋宜·普雷文。這段關係雖然在普雷文成年時才正式開始,但顯然在她更小的時候,即艾倫還扮演着家長角色的時期,這事就有了端倪。無論你如何看待這些指控的細節,艾倫都以道德品性極差而聞名。我厭惡艾倫,他讓我感到不安,但我又很喜歡《愛與死》(更不用說其他經典的艾倫電影了,譬如《漢娜姐妹》與《安妮·霍爾》)。這些受人喜愛的藝術作品與其不道德的創作者並置在一起,讓我感到困惑、懷舊、憤怒與背叛。要怎麼去看待這些情緒,我還無法確定。

這本書將嘗試以哲學的方式,即我最為了解的工具,對這些想法與感受進行梳理。雖然這個故事的細節可能對於我來說是獨一無二的,但當我們意識到,那個創造出為我們所愛之作品的藝術家做出了可怕的事情,我想我們所有人都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受到了影響。於此,我們應該如何做、如何想、如何感受?對於這些問題,我無法保證有一個簡單或直接的答案。但是,我可以提供論據和思考,希望能讓你們對失德藝術家及其在我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得出自己的結論。對這些問題的反思,使我得出了一些讓我確信無疑的立場,但其他主題仍然令人煩惱。我寫這本書的另一個目標就是要闡明,我為何認為簡單的答案並不存在,這會幫助你們感受到各種力量的拉扯,也就是我所感受到的那些張力。

我想在一開始就說清楚,在這本書中我不會做的事情。我不會調查、報告和評估任何支持或反對特定個人行為的法律案件。正如我並非消防員或宇航員,我也遠不是調查記者。雖然會運用一系列真實的例子,但我的目的並不是要解釋為什麼某個特定藝術家會做出不道德的行為。作為一名專門研究倫理學的哲學家,雖然這也與我的研究方向相吻合,但它和我在此想要討論的東西有所不同。相反,我將重點關注因藝術家在道德上的錯誤行為而產生的問題。因此,就拿艾倫的例子來說,他做出了錯誤的行為,我們能從中推導出什麼呢?如此這般,我就能夠避免對知名藝術家行為的圖像細節進行過多重複,但就像討論艾倫一樣,對這些細節的提及仍是無法避免的。本書的每一章都以某種方式提到了性侵犯,我希望讀者在開始之前就了解這一點。

這本書也並不全面。有許多相關的例子和論點並未被納入進來,或僅是順便一提。我的目的在於,以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通過一些有用的審議來引導你們的思考:它並不是要對邏輯空間進行詳盡的調查。毫無疑問,你們將會想到那些我在此並未做討論的例子。那挺好的!你們可以用這些例子,對我在接下來幾頁中提出的一些建議進行測試。

本書的一些讀者會渴望聽到這樣一個詞,即“取消文化”,這個術語像迷霧一般,縈繞在對失德藝術家的討論周圍,從而使那些難題的細節變得愈發模糊。我將在第三章中嘗試消除這團迷霧,不過無論這個詞最終意味着什麼,本書的大部分內容並非對失德藝術家是否應該“被取消”的直接討論。超越取消文化的框架將會為我們提供探索許多其他有趣問題的空間:藝術家的道德生活會影響其作品的審美品質嗎?我們享受他們的作品,或被他們的作品所吸引,這在道德層面上是否被允許?當喜愛的藝術家做了或說了可怕的事情,我們應該如何理清那些相互矛盾的情緒?解決這些問題的細微之處,將使我們能夠更好地理解,譬如,為何博物館將一位被指控企圖實施傷害的藝術家即將舉辦的展覽取消掉,這一行為可能是有道理的,但將他的作品從世界上所有的畫廊中移除,那就不合理了。

十多年來,我一直在講授道德哲學的課程,學生們總是帶着一些道德用語的問題來到課堂,尤其是關於“道德”與“倫理”之關係的問題。在回答這個問題時,我曾經提到《選舉》中的一個場景,但顯然沒有35歲以下的人看過那部電影(瑞茜·威瑟斯彭的粉絲別想太多)。所以,我會為了文體的多樣性而交互使用“非倫理”和“不道德”,你只需知曉這一點就好了,而此處的討論假定二者含義沒有區別。“審美”與“藝術”亦是如此。有各種方法可以對這些術語進行區分,但在這裡,你們可以將它們視為同義詞。

比爾·沃特森有一套系列漫畫,即《卡爾文與霍布斯》。在作品裡,心懷不滿的卡爾文悶悶不樂地說:“善意的妥協會讓每個人都生氣。”在本書中,我並無意調解派系之間的分歧,但由於我仍然對這些問題有些糾結,因此它在某些方面的確感覺像是一種妥協。一方面,我受夠了那些享有特權的人,他們利用自己的地位來剝削弱者或宣揚仇恨觀點,就像那些知名藝術家的慣常所為。但我也熱愛藝術,並且相信,與掠奪者和偏執狂的對抗,並不需要我們在這個過程中將藝術犧牲掉。g. k. 切斯特頓曾寫道:“藝術,就像道德一樣,亦包括在某處劃清界限。”我認為,如果在正確的地方劃清界限,我們就可以讓這二者互為一致,即對道德的承諾與對藝術的熱愛,但想要構建起這樣的圖景,確實是具有挑戰性的。對於最終呈現出的效果,你們可能並不會完全滿意。即使我在此處展示的圖景無法完全迎合你們的心意,但我希望它能為你們如何描繪自己對事物的看法提供有用的指導與靈感。你們會在何處劃清界限呢?畢竟,我們需要在某處放置這些界限,否則就有全然失去藝術或道德的風險。(摘自《劃清界限?:如何對待失德藝術家的作品》導言)

  作者:[美]埃里克·豪陶洛·馬瑟斯

文:[美]埃里克·豪陶洛·馬瑟斯編輯:蔣楚婷責任編輯:朱自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