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柱子票一審宣判!如何找到消費者與主辦方之間的平衡點?

央廣網北京6月21日消息(總台記者周益帆 楊松濤)據中央廣播電視總台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2023年5月,有不少觀眾投訴,花費幾百元甚至上千元購買的某明星上海演唱會門票,實際演出時,現場視線被遮擋、音響效果也差,“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演唱會,讓觀眾的體驗感大打折扣。此後的溝通中,因不滿主辦方給出的調解方案,李某等9名消費者將主辦方起訴至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主張“退一賠三”。

2023年11月,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梅隴人民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昨天(6月20日)上午,閔行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判定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票款。就判決結果,各方持怎樣的態度?此案能為演唱會行業的消費爭議帶來多少啟示?

昨天(6月20日)上午,演唱會“柱子票”一案一審宣判。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結合雙方當事人訴辯稱意見及在案證據,經審理認為:被告方的行為未構成欺詐,但屬於瑕疵履行,構成違約。判令被告以階梯式退票比例按單張票價420元、650元、910元的標準退還原告票款。

演唱會“柱子票”一案一審宣判(圖片來源:上海閔行法院)

法院表示,關於被告未及時告知原告履行中的瑕疵是否構成欺詐的爭議,欺詐是指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負有告知義務的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當事人基於錯誤的認識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從原告的舉證角度來看,難以達到上述證明標準,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所有合理懷疑,不足以認定被告構成欺詐。關於被告是否構成違約及承擔何種違約責任的爭議,法院認為,原告的觀看視線受到承重柱的明顯遮擋,該遮擋情況顯然已經超出原告可預見的範圍,導致觀看體驗未達到普通觀眾的一般心理預期。

由於存在個體差異,每個觀眾的主觀感受不同,“柱子票”的影響大小無法準確判斷。但法庭認為,可以確定的是,相較於外場票的觀眾,內場票的觀眾對於演唱會的期待值,尤其是對觀看的體驗期待值更高,對於瑕疵履行的容忍義務更低。原告代理律師張玉霞昨天接受中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以原告票價699元、999元、1299元來計算,退還票款比例分別達到了約60%、65%和70%。

張玉霞說:“階梯式的方案在訴訟中間也出現過,在法官的組織之下,根據階梯式,從30%、40%、50%最高票價的退賠金額是達到50%的調解方案。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他們更想要的是一個說法,對方一直不認可自己在整個演唱會的主辦過程中是有瑕疵或者是有過錯的。法院認為對方的行為構成違約,但不構成根本違約。因為畢竟這場演唱會你還是參與了,並且它是視聽的效果,不僅僅是視還有聽,但是履約過程中間是瑕疵履約,所以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有網友表示全程幾乎看不到歌手(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2023年4月,原告李某等9人通過第三方銷售平台購買了某歌手上海演唱會的門票。一個月後,5月20日、21日的演唱會上,不少消費者入場後,發現自己所在位置的視線受舞台承重柱不同程度遮擋,嚴重影響觀看體驗。

消費者姜濤(化名)說:“它是四面台,四面有四根柱子,四個角輻射角度出去的,全部是受影響的。”

幾百名現場觀眾加入維權群,希望主辦方能夠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在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的調解下,主辦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給出了補償200元心意金的方案,但消費者們並不滿意。

2023年上海消保委曾發布支持訴訟項目書(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此後,9名消費者將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訴至法庭。上海市消保委曾就此案出具了一份支持訴訟項目書。2023年11月,案件一審開庭,雙方圍繞“主辦方是否應提前告知‘柱子票’的存在及這些位置是否影響演唱會體驗”等爭議焦點,進行了法庭調查及辯論。

原告方認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售賣的座位存在視線被遮擋的嚴重瑕疵,對消費者存在欺詐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提出三項訴求。

消費者李微笑(化名)說:“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原告演唱會門票款項,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在庭審中,被告方辯稱,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原告證據並不能證明他的視線被遮擋嚴重到影響他觀賞演出,原告既沒有在現場提出異議,也沒有中途退場,而是已經選擇完整觀看了演出,享受了所有的演出服務,那麼案涉的合同已經履行完畢。

就一審判決結果,參與此次訴訟的消費者李微笑認為,相比於此前主辦方提出的200元心意金方案,大家認為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李微笑說:“從時間成本或者說從我們維權的角度來講,這個過程也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我們其實沒有真正把‘退一賠三’放在自己預期的位置當中,但是我們都覺得侵害消費者的成本太低了,至少說需要主辦方能夠重視起來。”

原告代理律師張玉霞認為,儘管判決還未正式生效,但這一判決對同類消費糾紛的解決有指引意義――在該演唱會糾紛發生後,隨後的多場演唱會在售票時對有視線遮擋的座位均進行了說明。

張玉霞說:“因為現在一審判決是不是最終生效,目前還不能夠確定,還在上訴期內,但是我覺得整個訴訟本身就很有意義。因為之前(上海)市消保委有一個函,是希望通過個案來確定這類型的類案中,對於這些行為的認定――他們是不是構成違約以及這樣的行為事先沒有告知是否會被認定為欺詐,希望通過這樣的案例能夠把這些事實認定下來。如果能夠形成一定的行業指引,我們就更有可能把這些糾紛矛盾放在前期解決掉。”

被告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藝有限公司方面則表示,考慮到該案可能成為行業規範的參照,目前是否上訴還未有定論。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方面表示,除了演唱會“柱子票”的糾紛,2023年全年,消保委方面收到了超過一萬件的圍繞着演唱會消費而來的投訴。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認為,通過訴訟的形式,找到消費者與主辦方之間的平衡,進而形成演唱會領域消費爭議的解決指引,是未來解決爭端的關鍵所在。

唐健盛說:“關於演唱會的消費者投訴,跟相關的消費糾紛數量也是急劇增長,特別是像柱子票、音響票,以及演唱會實名制以後高額的退票手續費等問題。在演唱會這種新興的消費裡面,很多的規則是缺失的。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跟經營者的利益平衡點就找不到,我們需要更加具體的規則。因此上海消保委就支持了演唱會方面的很多件典型案例的訴訟,我們會委託我們的公益律師,訴求是根據消費者他們自己的訴求提的,但是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法院的判決,為市場找到一個規則,我們上海消保委接下來也會依據相關的裁判文書,結合業內跟法律專家的觀點,準備在今年嘗試推出演唱會領域消費爭議的解決指引,我們希望這個指引第一能夠保護好消費者權益,第二,在這個領域當中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平衡點能夠把它寫出來,我想相關的消費爭議就會少很多,整個行業也會更加健康規範地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