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上游新聞
晚上,當你走進一家酒吧,燈光閃爍音樂響起時,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舞台上。是周杰倫嗎?不,那是他的模仿者。近日,多名周杰倫歌迷在社交平台發文,要求抵制周杰倫模仿者“黑倫”和“粥餅倫”,原因是最近“黑倫”模仿周杰倫進行商業演出,還在6月進行了多地的酒吧巡演;“粥餅倫”則是跟着周杰倫演唱會的足跡,到全國多地搞“全國巡餅”(到當地攤餅)。
隨着“黑倫”和“粥餅倫”的出沒,歌迷們開始質疑:長相酷似周杰倫的“黑倫”,唱着周杰倫的歌曲,和“粥餅倫”一起到酒吧里進行線下表演,這種行為究竟是對偶像的致敬,還是對版權的挑釁?
模仿者的存在,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歌迷的期待。他們可能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親臨周杰倫演唱會現場,而模仿者的出現,給了他們另一種選擇,這也是一種熱愛。而且拋開“黑倫”不說,“粥餅倫”只是賣雞蛋灌餅而已,又沒有唱歌商演,算不上侵權。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如果僅僅是模仿周杰倫,到酒吧里進行明確告知的模仿秀,並沒有冒充周杰倫欺騙他人,或對周杰倫形象進行貶損,是很難被認定侵犯肖像權的。”
此前“粥餅倫”大火時,周杰倫本人曾回應:每一個地方的多重宇宙“倫”,都是真的,都是努力在生活的“倫”。可以看出他對於一些模仿行為,抱持着寬容態度,正如有些網友所說的,以“周董”的心境,不會計較一些人借其牟利的做法。但是,這是否就意味着我們可以無視版權問題呢?相關律師也指出,如果山寨周杰倫的歌手沒有取得周杰倫的正版授權,就演唱了周杰倫的歌曲進行商業活動牟利,那麼這種行為就涉嫌侵犯了周杰倫的音樂著作權。如果是活動主辦方通過正規渠道,獲取了周杰倫的授權,可以在酒吧里表演他的歌曲,但是表現的過程不是普通駐唱歌手,而是山寨周杰倫進行模仿表演,也很可能涉嫌違法。
模仿和盜版當然是兩回事。模仿是一種藝術形式,是對偶像的一種致敬。只要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侵權行為,演出的時候,不侵犯周杰倫的權益,尊重歌迷的感受,那就沒什麼大不了的。
但是,當模仿變成了一種商業行為,尤其是當模仿者打着偶像的旗號,進行商業演出時,這就涉及了版權問題。此次演出的主辦方還頗具創意:“吃反方向的餅,聽《反方向的鐘》”,對此,有周杰倫粉絲調侃稱:我看你是想收“反方向的律師函”。類似“黑倫”及其背後主辦者的這種商業行為,一般來說是違法的,一追究一個準。此前王寶強的模仿者“王寶弱”,就因為無下限的模仿,而被索賠650萬元。
說到底,模仿明星娛樂一下,大眾都可以接受,但是打着模仿別人的旗號大肆圈錢可就不太厚道了。明星模仿秀不能沒有邊界和底線,貪圖捷徑,蹭明星流量,仍然有面臨被告侵權的風險,利用明星的寬容而罔顧法律,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來源: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