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演員”設“深夜陷阱”,專等酒駕司機“入坑”……

1人負責駕駛車輛,1人負責盯梢,3人佯裝在飯店就餐,實則尋找作案目標。一旦發現有人酒後駕車便伺機故意製造“碰瓷”,並派出專人與酒駕司機“談判”。酒駕司機因自知酒駕違法不敢報警,只能認栽支付高額“賠償”。

這是山東省德州市慶雲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在偵破專門追尾酒駕司機的敲詐、勒索系列案件中,發現的6名犯罪團伙成員分工。今年3月,6名犯罪團伙成員中3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3人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害怕喝酒開車被抓以求息事寧人

一日凌晨,家住慶雲城區的齊先生與朋友聚餐飲酒後,覺得是深夜心存僥倖決定駕車回家。車子起步不久,行駛到一個路口時,突然被一輛車追尾。

齊先生下車查看自己的車尾部只有輕微傷痕便跟對方說“不要緊”。但讓齊先生沒想到的是,從後方車輛下來的3個人圍住齊先生問:“你喝酒了吧?”三個人向齊先生索賠,還聲稱不賠錢就報警。因害怕喝酒開車被抓,齊先生便同意向對方轉賬3000元以求息事寧人。

犯罪團伙分工明確“配合默契”

齊先生返回家中後,感覺事情並非偶然。“凌晨時段,街上本來車就不多,怎麼會有車追尾呢?難道真有如此碰巧的事情?”他懷疑遇到了敲詐勒索,於是報警。

接警後,慶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會同刑警大隊立刻展開調查。很快,一個專門“碰瓷”酒駕司機的犯罪團伙浮出水面。

隨後,刑警大隊制定了詳細的計劃,所隊協同、同步出擊,民警兵分六路展開抓捕工作,分別在慶雲縣以及鄰省某縣將涉嫌敲詐勒索的4人成功抓獲,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迫於壓力到刑警大隊投案自首。

經查,這一犯罪團伙專門挑選酒駕司機“碰瓷”,利用酒駕司機違法在先、自知理虧的心理敲詐勒索,共作案3起,涉案金額9000餘元。

據辦案民警介紹,犯罪團伙共有6人,他們作案手法嫻熟、分工明確,成員間“配合默契”。其中,1人負責駕駛車輛,1人負責盯梢,3人通過佯裝在飯店就餐觀察尋找酒後駕車司機。發現有人酒後駕車,3人立刻向負責與司機“談判”的同夥通風報信,並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上演敲詐“劇本”。酒駕司機自知酒駕違法,選擇私了給錢。 

警方提示:

1、堅決杜絕酒駕。針對尋機製造交通事故“碰瓷”違法犯罪現象,不法分子往往利用駕駛人員酒駕、醉駕行為,達到敲詐勒索目的。因此,廣大司機朋友應堅決摒棄僥倖心理,杜絕酒駕、醉駕等違法行為,自覺遵守各項交通法規,不給違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2、對交通事故存疑時,切勿圖省事或畏懼處罰選擇私了。盡量在車內安裝前後行車記錄儀,如遇交通事故,可根據影像判斷事故責任,並為警方提供打擊“碰瓷”違法犯罪的證據。對交通事故存疑時,切勿圖省事或畏懼處罰選擇“私了”,應主動撥打報警電話,等待民警進行處理,如對方要求私了並存在威脅恐嚇行為,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時報警尋求幫助。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 通訊員 張騰飛 劉鵬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