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短視頻披上“正義”的外衣

原標題:當短視頻披上“正義”的外衣

漫畫:穆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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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短視頻披上“正義”的外衣,打着“揭露黑幕”的名義拉踩競爭對手,博得眼球的同時,給對手帶來惡劣的聲譽影響。流量經濟下這樣的“揭醜”行為算侵權嗎?近日,被告山西某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絡平台發布短視頻“揭露兩用弓黑幕”,其中引用原告享有權利的宣傳視頻片段,並作出“拿着假貨以次充好”“仿品只能靠低價去博眼球”等否定性評價。原告山東某公司認為被告發布的視頻內容損害了其商品聲譽、商業信譽,構成商業詆毀,請求山東省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打着“正義”的旗號拉踩對手

“今天這條視頻就是為了正義”“市面上所有的惡棍五花八門都在仿他”“正品終究是正品,仿品永遠是仿品,仿品只能靠低價去博眼球”……2022年山西某公司在網絡平台運營的賬號上上傳了“揭露兩用弓黑幕”的視頻,視頻分兩部分。第一部分視頻主要內容為對複合弓是否可以空放進行了說明和比對,並說明複合弓空放原理。該部分內容引用了案外人陳某授權給山東某公司進行宣傳的賬號中的視頻片段。在對上述視頻片段的描述中,山西某公司發布視頻中使用了上述所謂“正義”的描述。

視頻第一部分結束後,第二部分視頻內容首先陳述:“某些人吶,良心都沒了,拿着假貨以次充好”“你以為買幾個冷兵王的高級層壓弓片,你再找個小作坊,你做出來東西就叫‘挑戰者’二代嗎”。其後該視頻放出聊天記錄截圖,截圖主要內容為有消費者詢問購買“挑戰者”複合弓配件,消費者表示自己從山東某公司購買複合弓產品,並闡明產品型號。在該聊天截圖後,視頻陳述“有些人呀他從來就是這個樣子,昧着良心做事”。視頻至此結束,評論區中不明真相的群眾被煽動,紛紛對山東某公司“惡語相向”。

視頻發布者是否侵權?

山東某公司以山西某公司發布的視頻中描述內容損害了其商品聲譽及商業信譽,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山東某公司訴稱,其企業屬複合弓行業頭部企業,被評為山東省體育產業聯合會“常務理事單位”,並在該領域獲得國家、省、市級多個獎項。在山西某公司發布上述視頻後被大量播放、轉發、收藏、評論,傳播範圍廣泛,對其造成了惡劣影響。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刪除案涉視頻;被告就侵權事實消除影響,以發布視頻的形式公開向原告道歉,澄清事實;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30萬元。

山西某公司則認為,自己不存在惡意歪曲、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挑戰者”複合弓深受廣大複合弓愛好者的喜愛,在國內複合弓市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原告在明知該產品影響力的情況下,以“挑戰者兩用複合弓”名義在網絡平台上低價銷售與“冷兵王挑戰者”複合弓產品高度相似的產品,該行為混淆了消費者的認知,導致消費者購買後無法通過合理的渠道進行售後服務。基於此,被告在網絡平台上發布相關視頻,告知廣大消費者事實真相,並無不當之處。並且被告公司認為原告無證據證明其主張的損失,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綜上,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流量經濟不能脫離法治軌道

市中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兩公司經營內容均與複合弓相關,因此兩公司之間構成競爭關係。

承辦法官表示,商業詆毀行為並不要求行為人必須指明對象名稱或姓名,僅需可辨識出具體對象即可。雖然涉案視頻中陳述人並未明確指明對象為山東某公司,但視頻中引用的處理過的視頻內容及視頻中引用的聊天截圖均能使視頻觀看者直接推斷出,視頻所指對象為山東某公司,因此涉案視頻的內容應被認定為對山東某公司及其陳述作出的評價。

根據涉案視頻內容,涉案視頻中對複合弓空放原理的解釋與解讀僅是山西某公司對山東某公司視頻中空放陳述的客觀解釋行為,且未使用可能造成他人誤解的表述內容,因此涉案視頻中該部分內容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但涉案視頻名稱為“揭露兩用弓黑幕”,並且在解釋複合弓空放原理後作出的“今天這條視頻就是為了正義”“空放就是一個滑稽的笑話”“所以某些人他連原理都不明白拿上空放去當營銷噱頭”“正品終究是正品,仿品永遠是仿品,仿品只能靠低價去博眼球”等表述,明顯具有否定性的感情色彩,且明顯具有引導視頻觀看者對引用視頻部分的內容作出否定性評價結論的目的。關於山東某公司視頻中的陳述是否具有客觀意義上的不當問題,庭審中,山西某公司未提交相應證據證明,因此山西某公司視頻中的上述陳述,構成降低山東某公司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原、被告兩公司均認可山東某公司所出售的部分產品來源為山西某公司主張的“挑戰者”複合弓的生產廠家,因此其在視頻中的“某些人吶,良心都沒了,拿着假貨以次充好”“你以為買幾個冷兵王的高級層壓弓片,你再找個小作坊,你做出來東西就叫挑戰者二代嗎”等表述,存在降低山東某公司商品聲譽、商業信譽的內容,構成不正當競爭。山西某公司發布山東某公司產品屬於仿冒產品,其行為本身構成降低山東某公司商品聲譽、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綜上,法院最終作出山西某公司發布的涉案視頻中,構成損害山東某公司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山西某公司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判決。

觀察思考

齊抓共管,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營商環境

短視頻發布者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要求,對他人的產品、服務或者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客觀評價。在未經國家相關機關對競爭對手產品、服務作出負面認定情況下,短視頻發布者僅基於一定的事實基礎,在視頻中散布對競爭對手的負面評價,誤導社會公眾,使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受損,應認定構成商業詆毀。行為人雖在短視頻中未指明負面評價的對象名稱或姓名,但通過視頻內容或引用圖片足以使社會公眾辨識出負面評價的具體對象,可以認定對該主體構成侵權。

短視頻在市場營銷中具有新、齊、短、快,簡單、直接、動態、靈活等諸多優勢,讓商品宣傳速度更快、更接地氣。通過製作發布短視頻吸引粉絲並帶貨,這本身無可非議。但作為短視頻發布者不能為了獲得流量脫離事實基礎,貶損競爭對手,蠱惑不明真相的人。如果縱容這樣的行為,人們將會頻繁地被欺騙,短視頻所具有的市場營銷的優勢將消失殆盡,誠信的營商環境也將不復存在。

該案的妥善處理,是法院對此類視頻製作發布者的重拳出擊,亦是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助力優化。只要強化對此類侵權行為的監督,提高製作發布者的違法成本,使那些宣揚虛假信息的人不能獲得經濟利益,甚至要承擔不利的經濟後果,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營商環境,不能僅依靠監督者的有力監督,還需要各類視頻製作者、短視頻平台經營者及其背後的市場主體自戒自律,加強管理,共同努力,才能讓網絡營商環境蓬勃繁榮。(李 想)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