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好玩?行拘10日!

“你為什麼點燃楊柳絮?

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你知道嗎?”

面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和民警的詢問

岡某懊悔地說

當時就覺得好玩

沒啥事兒,和棉花毛似的

沒想到着得這麼快

給消防和公安添麻煩了”

案情回顧

5月4日9時40分,北京市119指揮中心接到警情:通州區西集鎮馮各庄市場東側路邊草地起火引燃木頭堆垛。119指揮中心立即調派消防救援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撲救,最終成功將火撲滅。

隨後西集鎮郎府派出所民警立即對周邊公共區域視頻開展排查,最終鎖定了此次火災的嫌疑人岡某,並對其進行了傳喚。

岡某對自己點燃楊柳絮的事實供認不諱,但卻認為點楊柳絮好玩,並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經過民警和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其進行普法教育後,岡某才知道自己已經觸犯了法律。

最終,岡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隨着氣溫回暖

楊柳絮高發期來臨

類似案例已發生多起

↓↓↓

01

5月7日19時31分,在北京市順義區大孫各庄鎮大田莊村,張某用打火機點燃廚房西南側灶台處的楊柳絮,不慎引燃木質簡易棚及周邊雜草等可燃物,引起火災,將林地部分樹木燒毀。其隨後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處罰。

02

4月13日,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將台鄉安家樓村東門一林地發生火災。經調查,當日13時30分許,嚴某某在該林地內吸煙時,用火機將柳絮點燃引起火災。其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安全提示

楊柳絮含有大量植物油脂

且絮狀結構使它和空氣接觸面較大

其遇到明火會快速燃燒

蔓延速度很快

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千萬不要隨意點燃楊柳絮!

可採取先用水潑

再清掃掩埋的方式及時進行清理

以免留下火災隱患

楊柳絮紛飛季
要防範哪些隱患?
如何降低其危害?
這些安全知識請了解!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融媒體工作部 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