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愛將邱莉莉等10人一審全判無罪,台媒痛批“辦藍不辦綠”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認定檢方舉證不足,29日將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全都判處無罪。邱得知判決結果後,略帶哽咽稱,總算沉冤昭雪,非常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國民黨民代謝龍介則痛批判決離譜。

謝龍介強調,“我始終願意相信,司法的獨立,就像皇后的貞操。”但如此離譜的判決很難不讓人聯想,這是因為邱莉莉等人“黨證辦對張,官司有人幫”;更讓人懷疑,是因為台灣地區准領導人賴清德已經提前背書。

謝龍介強調,對即將卸任的蔡英文來說,8年前她首次就職演說時,講到司法改革曾獲得最大掌聲;但8年後,一個“釋憲”強行廢死,一個議長選舉案“換票不是買票”,難道這就是蔡追求的歷史定位,徹底摧毀台灣人民對司法僅存的尊敬?

針對此事,台灣《中國時報》今天發文稱,邱莉莉、林志展等10名被告,一審全被判無罪,讓賴清德免除一上任即面臨“後院起火”的尬尷處境,卻留下司法為何一遇到台南綠營人士就“轉彎”的疑慮。

儘管檢方起訴,但台南地院以檢方未提出具體事證及特定內容,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恐嚇的謀議,狠打臉檢方提出的通聯紀錄等事證,將10名被告全都判無罪,可說是送給賴清德就職的一份大禮,值得在“功在綠營”的功績簿記上一筆。

文章指出,對照8年前李全教涉及議長賄選案面臨的處境,就能凸顯此案判決的“差別對待”。平心而論,只要法官秉持專業及良知,“法律”也賦予法官判斷時擁有自由心證的權力,很難拿兩個個案來做具體比較,但不管是“監察院”、司法機關,若經常在台南所涉及的相關案件中出現“辦藍不辦綠”的現象,恐怕賠上的是整個司法界的公信力。

海峽導報記者 薛洋 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