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汾生被查,其原搭檔被紀委書記點名“敗家子”

4月23日,江西一名原國企董事長被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述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鄒汾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簡歷顯示:鄒汾生,男,漢族,1962年4月出生,江西豐城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2月參加工作。曾在江西稀有稀土金屬鎢業集團公司、江西鎢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江西鎢業擔任高管以外,鄒汾生還從2018年起,擔任過政協江西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

鄒汾生擔任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一把手”的時間段,是2016年11月到2020年4月。從年齡上看,他卸任此職時,還尚未達到60歲的退休年齡,之後也未再擔任其他領導職務。就在他卸任這一職務後不久,曾經與他搭班子工作的原江西稀有金屬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現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委員鍾曉雲便於2020年7月被通報落馬。而鍾曉雲的腐敗問題,可以說是極其嚴重。

2020年11月,鍾曉雲被開除黨籍。經查,鍾曉雲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決定重大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陞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資金出借給私有企業,違規干預投資項目招投標,違規開展期貨投機交易,違規收購股權;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違規高價收購民營礦山、低價轉讓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鍾曉雲被查處後,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馬森述撰寫了題為《加強規範化法治化建設,以高質量監督促高質量發展》的文章,披露了鍾曉雲案的諸多相關細節。該文批評鍾曉雲是典型的“蛀蟲”“敗家子”,作為國企領導忘卻初心使命,不僅帶頭搞腐敗,還把企業搞到了瀕臨破產的邊緣。

鍾曉雲的腐敗行徑對國家和企業造成了多少損失?對此,該文寫到:“為維護黨和國家、人民的利益,江西省委、省紀委監委堅決對其予以查處,幫助國家和企業追回損失4.46億元,強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修復政治生態,推動健全完善制度22項,讓企業經營狀況不斷改善,起死回生。”

據官網介紹,江西鎢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江鎢控股集團”)傳承中國鎢業百年歷史,系由國內較早發現鎢的西華山鎢礦、中華蘇維埃中央臨時政府成立的“中華鎢礦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成立的中央重工業部中南鎢礦局、中國華興鎢業公司、江西稀有稀土金屬鎢業集團公司等一脈相承演變而來,是江西省屬重點國有大型工業企業。集團現有註冊資本77億元,總資產170億元,凈資產5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江鎢控股集團公司重組後,鄒汾生與鍾曉雲是同一批被任命為該集團主要領導的。據報道,2016年10月17日上午,江西省國資委在南昌主持召開江鎢控股集團公司幹部大會,宣布省委對重組後的江鎢控股集團公司主要領導任職的決定。省委決定,鄒汾生同志任江鎢控股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提名鄒汾生同志任江鎢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鍾曉雲同志任總經理。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江鎢控股集團等

編撰/楊鑫宇  編輯/黃帥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