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成借口?音樂節陷入取消潮,“複製粘貼的音樂節太多了”

本文作者|施晨露 何書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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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檔”的音樂節正在慢慢減少。

4月11日晚,原定5月1日至2日在無錫盪口古鎮舉辦的2024“無錫盪young音樂節”宣布將延期舉辦。在這之前,同樣定檔5月1日至2日的貴陽空港瑪卡龍&半糖音樂節已經宣布取消。更多樂迷則在關注遲遲未確定消息的2024大武夷迷笛音樂節。

此前宣布將於5月2日至4日在福建南平舉辦的大武夷迷笛音樂節被傳可能取消,無疑與同屬迷笛品牌旗下的台州飛龍湖迷笛音樂節宣布因“不可抗力因素”延期舉辦有關。這場音樂節本應於4月12日至14日舉辦,3月27日,“迷笛”官方賬號還對此進行宣傳,發放回饋樂迷的滿一百減一百消費券,同時宣布了台州飛龍湖和大武夷兩場音樂節的陣容。4月4日深夜,樂迷等待的卻是台州迷笛的延期通知。

台州迷笛音樂節宣布延期

4月、5月,春暖花開,是戶外音樂節的扎堆季。今年,音樂節“取消潮”來得有點猛烈。截至4月12日記者發稿,已有超過10個音樂節宣布延期或取消。這些延期或取消的音樂節包括:原定3月30日舉辦的“永川雲谷音樂節”、原定3月30日至31日在江北達人村舉辦的“鮮氧音樂季·春見”音樂節、在廣州海心沙亞運公園舉辦的星巢秘境音樂節,原定4月13日至14日在溫州舉辦的星巢秘境音樂節、在佛山舉辦的“海潮宇宙音樂節”和在廣州舉辦的廣州文化音樂節,原定4月19日至21日舉辦的無錫太湖九總灣音樂節等。

“這一天宣發的音樂節不如取消的多”,在音樂節密集宣布取消的檔口,有音樂類自媒體賬號如此感慨。

音樂節為何陷入“取消潮”?公布理由多為“不可抗力”,這“不可抗力”究竟是什麼?

“不可抗力”真的不可抗?

“別再說‘不可抗力’了!”對於接連看到的一張又一張來自音樂節主辦方的延期或取消通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幾乎是統一的說辭,樂迷小樟感到頗為不耐。“還以為‘不可抗力’指天氣災害呢,可是還有音樂節前一天可以正常舉辦,後一天因‘不可抗力’取消。”小樟說的是本周末(4月13日至14日)要在佛山南海體育中心體育場舉辦的“海潮宇宙音樂節”。4月4日,該音樂節主辦方發出“演出調整公告”稱,“非常遺憾地通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不得不取消第二天(即4月14日)的演出活動,已購票訂單將自動取消並退款”。

佛山“海潮宇宙音樂節”宣布取消後一天演出。

法律意義上的“不可抗力”指什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法律界人士介紹,不可抗力是免責事由,一般來說,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洪水、冰雹等;政府行為(國家政策調整):如徵收、徵用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條還對不可抗力的法律後果和舉證責任分配進行了規定: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也就是說,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即違約方還承擔了舉證責任,應當向另一方提供相關證明。

不過,在眾多取消的音樂節面前,“不可抗力”似乎成了一個“萬能模板”,觀眾尤其是已購票消費者很難確定主辦方究竟是否遇到了“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只能被迫接受。

儘管延期或取消的音樂節在已開票情況下一般承諾直接退票、7個工作日內退至賬戶等,但為規劃參加音樂節而產生的出行費用以及計劃被打亂的煩惱,仍然讓樂迷遭受損失。有觀眾質疑:“觀眾購票以後退票要扣手續費,主辦方一句‘不可抗力’退票,怎麼不扣手續費?”還有樂迷吐槽:“演唱會延期或取消,主辦方賠旅費、住宿費,音樂節,賠得起嗎?”

沒有“善後”的音樂節,損耗“音樂節”三個字的信譽,影響的不只是觀眾對單個音樂節的後續消費信心。

票房不達預期“止損”?

在一部分觀眾看來,所謂“不可抗力”只是一些音樂節“賣不出去票”的“遮羞布”。在音樂節知名主辦方之一曉峰音樂公社宣布取消楠溪江星巢秘境音樂節的評論區,相當多樂迷在表達不滿時都提到票價過高,“不分區賣那麼貴,還是交通這麼不便的地方”“賣不出票就別定這麼高票價”。

記者查詢發現,溫州楠溪江星巢秘境音樂節兩日通票定價980元,單日預售票分別為599元,邀請陣容包括毛不易、陳綺貞、汪蘇瀧等知名歌手和逃跑計劃、落日飛車等樂隊。音樂節在2月下旬開票後規定了條件退票規則,觀眾如在4月1日至7日退票要支付高達80%的退票手續費,4月8日起不接受退票。不過,最終先宣布取消的是主辦方。

‘5000多名網友參與自媒體發起的“音樂節取消原因”調查

因為票房不達預期,一些音樂界人士認為,音樂節宣布延期或取消是一種“止損”行為。已經宣布取消的某音樂節在售票平台上僅售出2000多張票,即便是音樂節頭部品牌的台州迷笛,有樂迷統計其多平台售票情況發現,三天音樂節加起來賣出不到2萬張票。

“去年演出市場剛開放,大家憋了這麼久,到處趕着看,票價高也忍了。今年如果陣容不夠有吸引力,肯定熱情沒這麼高。就算都是比較‘高配’的陣容,也要比較票價、交通等各方面條件,選性價比高的。”網友“活着就是折騰”分析,含流量明星的音樂節,可能會賣爆一兩場,但不可能場場賣爆,鎖定藝人檔期的主辦方要好好衡量一下主打藝人的“帶票預期”,“複製粘貼的音樂節太多了。”

記者發現,部分音樂節的確存在陣容重複的問題,比如先後宣布的廣州、溫州星巢秘境音樂節,主打藝人均為毛不易、汪蘇瀧。“如果音樂節票價跟演唱會差不多,為什麼不去看演唱會呢?”有樂迷表示,音樂節的陣容和票價存在悖論,主辦方請的陣容不夠有吸引力就賣不出票,請大牌藝人演出費高,門票也水漲船高,“有一些歌手原本是開個人演唱會的,現在都跑音樂節了,對粉絲來說,肯定是看專場的吸引力更大。”

還有部分音樂節存在定位不明、形象不清的問題。比如佛山“海潮宇宙音樂節”從邀請陣容來看主打電音、hiphop,但去年,這一音樂節品牌邀請過林俊傑、孫燕姿、潘瑋柏等知名流行歌手,從連續性來看很難看出其定位何在。更有不少地方的音樂節為“一次性”舉辦,名目之繁多,令觀眾難以分辨和記憶。

音樂節從小眾到大眾?

從歷史上看,戶外音樂節發展到20世紀,一般是指搖滾樂的音樂節。最著名的當數1969年在美國紐約州北部城鎮伍德斯托克附近舉辦的伍德斯托克音樂節,在3天時間內吸引數10萬觀眾。2009年,知名華裔導演李安曾拍攝反映創辦該音樂節歷程的劇情片《製造伍德斯托克》。

在國內,2000年創辦的迷笛音樂節、2009年創辦的草莓音樂節等均因較有力的組織在樂迷及大眾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從氣質上看,迷笛更“搖滾”,草莓則更多元。比之更早開始商業化、在多地連鎖舉辦的草莓音樂節,去年起,迷笛開始快速擴張之路,連續在海口、山東煙台、內蒙古海拉爾和河南南陽舉辦。

搖滾音樂節本屬圈層文化產品,並非所有人都能適應其較為艱苦、奔放的現場氛圍。不過,近幾年,隨着《樂隊的夏天》等部分音樂類綜藝的熱播,加之文旅效應助推,音樂節也呈現擴圈態勢。

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發布的“全國演出市場發展簡報”披露,2023年2000人以上大中型演唱會、音樂節演出場次0.56萬場,與2019年同比增長100.36%;票房收入201.71億元,與2019年同比增長373.60%;觀演人數3551.88萬人次,與2019年同比增長208.50%。與此同時,去年演唱會、音樂節下沉效應凸顯,在三、四線城市舉辦的比例攀升,成為促進地方文旅消費的重要力量。演唱會、音樂節被視為文旅“流量密碼”,按業內估算,音樂節期間,一元錢的門票大約可帶動舉辦城市7到8元的其他消費。

進入2024年,不僅音樂節“退燒”,就連演唱會市場也不再像去年那樣高歌猛進。秒光、售罄,不再是演唱會的常態,或者說,目前的情況,才是演出市場真正的常態。

對從業者來說,音樂節的各地開花也沒有與“日子好過”畫等號。一位自稱來自“腰部以下樂隊”的樂手發文表示:“隨着近幾年搖滾樂逐漸通過綜藝等方式走進大眾視野,很多人感覺市場變好了,其實不然。一句話概括現在的市場就是——旱的旱死,澇的澇死。頭部樂隊有接不完的演出,腰部以下樂隊依然很難。”

一位音樂節資深觀眾表示,如果僅僅從拉動文旅角度理解音樂節,而非真正挖掘音樂節文化,多數音樂節在熱鬧之後留不下來。同時,音樂節未能成為新樂隊登場面世的第一個舞台,為他們帶來自己的觀眾,反覆利用的頭部陣容,帶來的是高成本和逐漸喪失的吸引力。“國外一些歷史悠久的音樂節,均有穩定的風格取向,形成鮮明的文化標識。文旅是音樂節的重要效應,但這種效應不是速成的。”

城市文旅發展,不是“一鎚子買賣”。同樣,音樂節的聲量,也並非湊幾組歌手、樂隊,找一個場地,就能餘韻不斷。“取消潮”面前,正是重新思考音樂節未來的時候了。

記者手記:音樂節,“給我一個非去不可的理由”

在一個個“不可抗力”公告面前,網上流傳的一份“關於取消舉辦貴陽空港瑪卡龍&半糖音樂節”的通知中提到,“盲目豪華‘辦節’,片面追求‘人氣’,不計成本跟風大辦音樂節、以城市命名的論壇、旅發大會等,為場地建設、樂隊出場支付高額費用”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關於堅決糾治部分地方基層搞“新形象工程”問題的工作提示》中重點防範和糾治的一類“新形象工程”問題。

對此,有樂迷表示,“終於有人把‘不可抗力’說清楚了”。不少業內人士將其視作規範音樂節市場的一個信號。還有人表示,“將市場的問題交給市場,某種程度上,是到了理性洗牌的時候。”

作為大型活動,音樂節需要得當組織、有效管理;作為商業項目,音樂節需要平衡收支、良性發展,在管理和經營兩方面都需要策略與智慧。反過來說,市場會給予優勝劣汰的反饋。曾有音樂節發生失竊事件導致城市口碑受損,露營、賣酒等被搖滾愛好者視作音樂節吸引力的“幾件套”在帶來快樂釋放的同時也面臨安全挑戰,對音樂節來說,高速發展後必須面對有序發展的課題。

在音樂節競爭最激烈的“五一”檔,近30場即將落地的音樂節中,長三角約佔三分之一。有網友發現,今年“五一”檔,上海並沒有音樂節舉辦。與此同時,據樂迷統計,4月、5月在上海舉辦的大小音樂演出均達近百場,既有大型體育場、體育館的演唱會,也有各式livehouse的小型演出。還有網友發現,已有地方向社會公眾徵求舉辦音樂節的意見,計劃5月18日至19日在諸暨市西湖故里旅遊區舉辦的2024西湖音樂節公示使用活動面積和每日售票數,徵詢“利益相關者的態度、意見與建議”。

對觀眾來說,好的音樂節釋放着“非去不可”的吸引力。對城市來說,辦不辦音樂節,辦什麼樣的音樂節,需要和城市文化特色、內涵結合,才能釋放更大的城市魅力。

音樂節要辦得精彩,精彩的音樂不只在音樂節。這可能是演出市場下一步需要追求的。

鏈接:音樂節數據知多少

·今年取消或延期的音樂節已超10場

根據音樂財經統計,1-5月共官宣了95場音樂節。

截至4月12日上午,1-3月共落地37場,其中3月延期4場,最終落地場次比2023年(共落地33場)多4場。

4-5月的音樂節舉辦場次則較去年同期大幅減少。今年4-5月官宣58場,其中取消、延期的已達到7場,目前官宣舉辦的數量不到去年同期落地場次的一半。

·2023年音樂節井噴,低線級城市增長迅猛

2023年音樂節舉辦數量達到560場,創下歷史新高,是疫情前舉辦場次最多的2017年的一倍多。其中一線城市舉辦66場,佔比約12%。新一線城市舉辦159場,佔比約28%,其他線級城市舉辦場次達335場,佔比近6成。

·去年音樂節舉辦高峰貫穿第二至第四季度,且扎堆節假日

2023年,第一季度落地33場音樂節,延期/取消8場,熱門檔期分別為跨年檔,1月7日-8日,2月25日-26日以及3月的25日-26日;第二季度,落地舉辦的音樂節有181場,4月和5月分別為端午節和五一黃金周,市場還開發出520檔期,僅兩月全國落地126場音樂節;第三季度,落地的音樂節有200場,其中7月是暑期檔的高峰期,一共69場音樂節落地,8月有67場音樂節落地;第四季度,10月是第四季度音樂節落地的高峰期,一共舉辦了66場音樂節。

·票價高遭吐槽

2023年,音樂節的單日正價票集中落在300-800元之間,vip票在600-1400元之間。

·音樂節投資金額不斷攀升,自2023年下半年就掀起延期/取消潮

音樂節投資起步金額已達千萬元。一場規模超過15萬人的音樂節,整體投入要在2000萬元左右,其中藝人成本佔比達到40%。

據小鹿角智庫統計,2023年,一邊“官宣”一邊延期和取消在當時就已成為新聞,全年延期/取消的音樂節高達91場。尤其是下半年,一共延期/取消了65場音樂節,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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