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朗丟作業”鬧劇落幕,深入反思不能就此停息

4月12日晚,杭州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稱,經查,網民徐某某與同事薛某共同策劃、編造“在法國巴黎拾到小學生秦朗丟失的作業本”系列視頻腳本,後網購寒假作業本,用手機自拍、製作相關視頻,並散播至多個網絡平台,造成惡劣影響。目前,公安機關已依法對徐某某、薛某及二人所在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涉事自媒體博主在多個平台的賬號已被封禁。

“秦朗丟作業”事件之所以能成為“現象級”鬧劇,當然是諸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是對當前網絡傳播環境的一次深刻諷刺。一個簡單的擺拍視頻能夠迅速走紅,除了相關自媒體從業者為追求流量不惜愚弄公眾之外,部分機構媒體的“助興”和眾多吃瓜者的“接力傳播”,同樣“居功至偉”。站在更高層次審視,此事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當前網絡文化中存在的“新黃色新聞”泛濫現象。

“新黃色新聞”的主要傳播形態為短視頻,趣味性是其核心價值要素,新聞的真實性等被不斷消解乃至完全拋棄。一些自媒體賬號為了吸引眼球和流量,不惜大肆編造故事,堪稱典型。

在“秦朗丟作業”事件爆出之初,就遭到了不少質疑。倘若涉事博主能及時說明情況並真誠道歉,或許也就不至於引發滔天風波了。但隨後,該博主又炮製了“已聯繫到秦朗家屬,但對方不肯出鏡澄清”的謊言,終於把無厘頭演繹到了極致。

“新黃色新聞”往往涉及利益鏈,基本上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近日,公安部公布十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大多存在類似的“操作手段”。例如,江西男子王某江經營有5家mcn機構,共運營自媒體賬號842個,其長期組織公司人員選取熱點文章,使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不實文章進行吸粉引流。

“秦朗寒假作業丟巴黎”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網絡虛假信息事件,不僅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也引發了對網絡信息真實性和自媒體職業道德的深入思考。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社會秩序,也對社會秩序和公眾利益造成了潛在的危害。自媒體運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堅守職業道德,不得製造和傳播虛假信息。與之同時,傳統媒體和嚴肅新聞機構也要承擔起正確引導輿論、傳播真實信息的責任,不能不加辨別就隨意“轉發”,要通過深入調查和報道,為公眾提供高質量的新聞內容。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這一事件也暴露了當前網絡環境下監管的不足。儘管有關部門已經對涉事人員進行了處罰,但如何有效預防和及時查處類似的虛假信息事件,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對於故意製造和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通過法律手段維護社會秩序和網絡環境的正常運行。此外,還需要加強網絡信息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切實提高違法成本,從而有效遏制此類事件的發生。

參與這場網絡“狂歡”的每一名“吃瓜群眾”,也要反躬自問。面對網絡上形形色色的信息,個體應保持理性,不輕信、不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防止被垃圾信息吞噬,提升網絡信息的辨識能力,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

“秦朗丟作業”鬧劇落幕了,但深入的反思不能就此停息。這起個案深刻提醒我們要加強對網絡信息的監管,提高自媒體的職業道德水平,增強公眾的網絡素養教育。惟其如此,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健康、真實、有序的網絡環境。

文/胡欣紅

圖源/視覺中國

編輯/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