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次拍賣,降價近6000萬!這一醫院又將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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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看醫界(id:vistamed)

計划出資3.8億、3年建成三甲綜合醫院,如今停工約7年,最近大半年被拍賣了五次,沒賣掉不說,拍賣的價格還打了個對摺,起拍價從1.17億跌至5820萬,誰家這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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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17億降至5820萬,
上市公司的燙手山芋

近日,河北仕邦拍賣官網再次掛出了秦皇島廣濟醫院的拍賣信息,起拍價約5800萬,開拍時間為3月20日。

標的信息顯示,拍賣標的為秦皇島市廣濟醫院的土地使用權及該宗土地上的在建工程,土地用途為醫衛慈善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2066年6月15日,土地使用權面積為112098.75平方米。

該工程建於2016年,至今已經停工約7年,分別規劃為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多功能廳、科研教學樓及院史館,規劃總建築面積21153平方米(含地下建築4916平方米)。

這不是秦皇島廣濟醫院的第一次公開拍賣,2023年7月,上市公司尚榮醫療就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投資的秦皇島市廣濟醫院項目將公開拍賣。

據了解,秦皇島市廣濟醫院項目第一次公開拍賣時間是2023年8月10日,起拍價約1.17億元,當天很快流拍,此後,該項目又經歷了四次拍賣,價格一降再降,2023年11月8日,掛出6789萬的起拍價;2023年12月11日,起拍價6449萬;2023年12月27日,價格降至6127萬;本次拍賣價格已經降到第一次拍賣價格的一半不到,打了半折還多。

爛尾的醫院ppp項目

秦皇島廣濟醫院項目開始於2015年,當年曾以“秦皇島第二醫院遷建項目”在資本市場上風頭無兩,作為河北省鼓勵社會投資項目清單的44個項目之一,原計劃是引入社會資本,承接京津健康、醫療、養老產業轉移,進而推動北戴河國際健康城的建成。

彼時,上市公司尚榮醫療(002551)正希望通過ppp模式投資運營醫院、拓寬企業版圖。

2015年5月,尚榮醫療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尚榮醫療投資有限公司與秦皇島市政府、秦皇島市北戴河新區管委會簽署《關於秦皇島市第二醫院投資遷建合作協議書》,並在隨後1年內與秦皇島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秦皇島北戴河新區金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國有企業)簽署《關於出資設立秦皇島市廣濟管理有限公司並投資建設秦皇島市廣濟醫院之投資協議》,計划出資人民幣3.8億元(占註冊資本總額的66.698%),與兩家國有企業共同合辦秦皇島市廣濟醫院管理有限公司,花費3年時間創建“秦皇島市廣濟醫院”。

按照當年的協議,建成後的秦皇島市廣濟醫院應該是一家三級甲等標準的非營利性綜合醫院。醫院開業後將會掛有“秦皇島市第二醫院”牌子,由秦皇島廣濟醫管與廣濟醫院一體化管理,財政補助渠道保持不變。

但好景不長,2018年該項目就因出資問題陷入停工狀態。2020年,金潮建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尚榮醫療建設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導致工程施工進度緩慢,請求解散秦皇島廣濟醫管。

經過數輪審判,尚榮投資與金潮公司關於廣濟醫院項目的建設糾紛依舊沒有妥善解決。從拍賣圖來看,本應建成運營的廣濟醫院,只挖好了地基,2021年,中國經營報曾報道,項目停工數年,內部空無一人,成了徹徹底底的爛尾樓。醫院地基部分護坡已坍塌,因存在安全隱患,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

拍賣價格的一降再降,或許也突顯出這一項目成為尚榮醫療的燙手山芋,希望儘快出手。公開資料顯示,尚榮醫療當年入局的醫院ppp項目,如今已不止一個觸礁。

2023年2月,尚榮醫療也曾發布過一則公告,旗下另一醫院ppp項目收到收到河南省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一審法院裁定許昌市第二人民醫院與許昌市立醫院、許昌市立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合併破產認定的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裁定被撤回,要求發回重審。

尚榮醫療於2020年5月與許昌二院、許昌市立醫院簽署《借款協議》,約定尚榮醫療向許昌二院出藉資金1.07億元,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17日,尚榮醫療向許昌二院出藉資金合計1.04億元,到期均未收回。

專家提醒:醫院ppp項目存三大風險

知名醫改專家、陝西省山陽縣衛健局副局長徐毓才曾向“看醫界”撰文分析,醫院ppp項目三個方面的風險應引起投資者注意:

一是法律風險。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制之前,我們對於醫院ppp項目的政策是允許公立醫院和社會資本合辦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也不禁止設立非獨立法人資質機構(院中院)。

2020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對於公立醫院與社會資本合作辦醫有了不一樣的規制。

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政府資金、捐贈資產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設立為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不得向出資人、舉辦者分配或者變相分配收益。

第四十條規定,國家鼓勵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其他組織投資設立非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不得與社會資本合作舉辦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

這也就是說,之前醫院ppp項目允許公立醫院和社會資本合辦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不禁止設立非獨立法人資質機構實際上是法律不允許的。

二是政策風險。新醫改十多年來,儘管政府對於社會資本辦醫一直堅持鼓勵或支持的態度,這一大原則沒變,但具體政策時有調整。

201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關於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明確提出: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立醫院改制。

文件指出,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合理確定公立醫院改制範圍。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包括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在內的公立醫院改制,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製為非公立醫療機構,適度降低公立醫院的比重,促進公立醫院合理布局,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

要優先選擇具有辦醫經驗、社會信譽好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公立醫院改制可在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地區以及部分國有企業所辦醫院先行試點,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經驗,制定出台相關辦法。

2012年衛生部關於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經營性質的通知(衛醫政發〔2012〕26號)指出,社會資本可以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2000年衛生部《關於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的實施意見》中“城鎮個體診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一般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規定不再適用。

2013年10月,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也指出,公立醫院資源豐富的城市要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所辦醫療機構改制試點;國家確定部分地區進行公立醫院改制試點。

2019年6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部委關於印發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範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9〕42號)還指出,要探索醫療機構多種合作模式。引導和規範社會力量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完善改制重組過程中涉及的資產招拍掛、人員身份轉換、無形資產評估等配套政策。

然而針對社會辦醫,特別是醫院ppp項目總是缺乏具體的操作辦法,基於法律的明確限定,醫院ppp項目容易胎死腹中。

三是運營風險。除了法律和政策風險之外,醫院ppp項目的運營也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

法律明確規定,只要有姓“公”的資本參與的醫院一律不能辦成“營利性醫院”。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盈利”不能分紅,只能用於擴大規模,用於自身發展,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執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不能實行市場調節價,而在目前醫療服務價格嚴重扭曲的情況下,ppp醫院基本上沒有運營所需的基本條件。作為ppp醫院如果失去了運營方面的靈活性,恐怕要活下去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