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男星離世後被AI“復活”了?父親:不能接受!

3月16日

“父親希望ai復活喬任梁視頻儘快下架”

話題衝上熱搜榜

近日

一些網絡博主使用ai技術

“復活”離世明星的做法備受爭議

而在視頻評論區

有人打着溫情的名義趁機做起ai推廣

收費服務……

喬任梁父親憤怒發聲:

不能接受,儘快下架

據@瀟湘晨報 消息,3月16日,針對兒子肖像被侵權使用一事,喬任梁父親表示,他已經看到網上傳播開來的“兒子被複活”影像,不能接受,感到不舒適,希望對方儘快下架,“他們未徵求我們同意,是我侄女刷到視頻發給我的,這是在揭傷疤。”

17日,江歌媽媽在相關話題發文談“ai復活親人”:不接受!如果能“復活”,也僅限於我親自來做這件事!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

尊重逝者

這是做人起碼該有的底線

還有網友表示:建議起訴!

除了喬任梁

同時被數字還原的還有李玟、張國榮、高以翔等

離我們遠去的公眾人物

“李玟”坐在鏡頭前和觀眾打招呼,視頻和聲音卻由ai生成,去世八個月的她突然被數字永生,對着粉絲說:“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能感受到你們無盡的愛和支持。”

自稱科技暖人心

實則打着一通精明的“算盤”

發布者自稱,這是一種情感撫慰方式,利用高科技,給活着的人提供情緒價值;但是在視頻評論區,很多網友卻質疑:這種行為打着溫情的名義,實則是在消費已經離去的人。

有記者曾聯繫採訪多個ai復活類賬號。採訪中發現,這些號稱用高科技治癒人心的賬號,背後不少成立有專業團隊,有一些還在朋友圈招學徒、招代理。自稱科技暖人心,實則打着一通精明的“算盤”,用ai換臉逝世明星,引流,收費。

3月13日,記者與發布該段視頻的博主聯繫,對方迅速發來了一則收費清單,簡單表示:製作逝世藝人的視頻不收費,復活其他逝者則要授權一定手工費。被引流來的用戶,需要按照時長和呈現效果,向賬號背後的人,轉賬198-598元費用,通過微信和支付寶完成交易。

(網絡博主發來的ai視頻報價)

對於“ai復活逝者”

網友們爭議在於如果付費“復活”的是自己的親友

用於寄託思念之情,無可厚非

但如果用來複活已逝明星、其他人

用於牟利或者其他用途,是否涉及違法?

是不是應該禁止?

律師解讀:

逝者肖像和名譽仍受到法律保護

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高級合伙人林昭潤表示,ai復活離世明星,如果未經逝者近親屬同意,是可能構成侵權的。雖然我國民法典十三條規定,自然人死亡後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也就是說直接說侵犯逝者肖像權、名譽權並不準確,但實際上其人格權益仍然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依據我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規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為此,逝者親屬認為逝者肖像、名譽等受到侵害時,有權依據上述法律規定依法提起民事訴訟,維護合法權益。

然而,有的製作發布者認為,只要不以盈利為目的,不用作商業用途,就不會有侵權風險?對此,上海融力天聞(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女歡表示,不管是否以商業用途為目的,未經逝者親屬同意ai復活逝者的行為,這可能會造成逝者近親屬精神利益或財產利益的損害,這種行為不僅觸犯了法律,也違背了社會倫理和道德底線。

如果認為權益受到侵害,趙女歡律師建議,逝者親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要求侵權者承擔民事責任,包括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在提起訴訟前,建議先收集並固定相關證據,如有關ai復活離世者的影像資料、傳播渠道、傳播範圍及造成的影響、涉嫌侵權者的身份信息等證據。同時,由於互聯網資料有高度的可變性,可通過公證方式對互聯網資料進行提取、保存和認證,增強證據的可信度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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