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餘人被騙!《周處除三害》中現實版“靈修”組織曝光

近年來,一種性質隱蔽、周期短暫、獲利高昂的“靈修”組織在全國各地蔓延。這種類型的組織,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以“提升自我”“靈修”為名義,通過一些精心設置的課程,採取心理暗示等手法,實現對學員的精神控制,最終使得學員主動或者被動幫助這些培訓分子“拉人頭”,幫助主辦方斂財。

2022年初,多地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發現某組織神化首要分子,打着“靈修”“靈魂塑造”等旗號,對學員實施精神控制、收取高額培訓費。經福建省廈門市公安局全力偵辦,一個多省流竄、總部多地搬遷,以鄧海鵬為首,利用“靈修”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非法組織逐漸浮出水面。

▲抓捕鄧海鵬

鄧海鵬及其創辦的培訓機構,打着“靈魂塑造”“集體場域”的幌子,對學員進行精神控制,然後以傳銷、加盟、進階等現代營銷模式達到斂財漁色目的。

2022年6月,廈門市警方成立專案組,歷時4個多月的偵察布控,於2022年10月25日晚將46名抓捕對象全部抓捕到案。

截至案發,該培訓機構所涉被害人遍及全國20多個省30多個地市的3600餘人,其中還包括多名未成年人,詐騙金額高達1100餘萬元。

編造理論 虛構神祇

“人之所以遇到疾病、困苦、金錢、家庭等問題,是因為靈魂沒有被喚醒,在神的集體場域裡面可以喚醒靈魂,只要靈魂被喚醒,就可以療愈一切疾病、困苦、金錢、家庭等問題。”——鄧海鵬“靈魂培訓”編造的話術。

“你們不可能跳開我能跟神有很好的鏈接。”——鄧海鵬為打造自己是唯一鏈接神的通道而編造的話術。

▲鄧海鵬

1971年出生的鄧海鵬,此前系國內某報記者。2000年之後,他參加多個境外“地方教會”訓練營並從事傳教。從2013年開始,鄧海鵬對原有信仰產生了懷疑,迫於生活和經濟壓力,憑藉自己對神學方面有一定研究,開始從事心靈療愈推廣和代理,以此作為主要經濟來源。

2015年開始,鄧海鵬代理境外某個心靈療愈課程,主要負責該課程在國內的推廣、招生、後勤保障、翻譯等工作。

2016年,鄧海鵬不滿足於為別人打工,通過在互聯網搜索,找到了另外一個境外理論培訓課程,並成立“心揚升生命文化諮詢(深圳)有限公司”,用於對外簽訂合同,收取培訓費等。

2021年,鄧海鵬將培訓總部從廣東深圳搬到了福建廈門,並進行了一系列操作:一是在全國範圍設立了八大生態片區,並分別成立了9家以“心揚升”為名的關聯公司,對應掛鈎廈門總部。二是制定各地“共修沙龍”和“靈魂塑造”工作坊培訓的標準作業流程以及招攬學員的“話術”文本。三是設立新的學員推薦代理制度,每推薦成功1名新學員,就拿出其學費的30%,其中一半歸推薦義工一半歸所屬生態片區(後期改為35%,其中片區20%、義工15%)。

據鄧海鵬交代,他的“靈魂塑造”理論是結合神學、禪修、佛教、心理學等知識雜糅一起“創造”出來的,同時加入自己的一些臆想。

▲警方收繳的非法宣傳材料

鄧海鵬在培訓中強調,“廈門總部”是宇宙中心,是“集體場域”最強的地方,自己是神選中的管道,不臣服於神或者退出場域的學員會被神“運作”(即會發生不好的事情,類似於遭天譴),以樹立自己的絕對權威。

而這一切操作和理論的根本謎底,就是大力發展新學員,繼而將學員發展成義工,心揚升的7名骨幹成員均是鄧海鵬從學員—義工—核心骨幹成員一步步“培養”起來的。

多名培訓機構骨幹成員及義工表示,鄧海鵬讓他們專門發展患有心理疾病或正遭受困難生活的人群,並通過社交平台發布組織宣傳視頻和推廣文章,開展宣傳。如果有人對這些宣傳內容感興趣,就通過留言與客服聯繫,之後客服會了解客戶實際需求,並進行初步分類,引導其前往就近的培訓點。客戶到達後,義工會針對性地使用招攬話術文本,並要求老學員對其“分享”培訓心得,引導客戶掏錢參加“靈魂培訓”。在此期間,培訓點會沒收客戶的手機,切斷其與外界的聯繫。

同時被抓獲的核心成員徐敏回憶:“鄧海鵬開始‘靈魂塑造’計劃後,他一方面和義工宣講我們不是做招生工作,只是做鏈接生命、服務生命的工作,我們是在建生態、活生態。但現在回想起來,我是實際工作都是在招生,然後再去發展新的學員成為新的義工,如此循環往複,與傳銷、加盟的發展下線幾乎無異。發展義工的作用巨大,鄧海鵬要求義工純粹、無我、奉獻,為鄧海鵬及其研修中心、八大片區無償服務,充當免費的勞動力,然後去發展更多的人來加入‘集體場域’賺取更多的學費。”

中國科學院大學邪教問題研究專家陳天嘉介紹,“靈修”一詞原本是宗教用語,即神修,如基督教靈修等。他指出,本案鄧海鵬的培訓機構就是典型的靈修類精神控制非法組織。此類組織數量繁多,不斷發展變異向全球傳播。以靈修、覺醒、療愈、領導力提升、潛能開發、教練技術、團建、商務諮詢、成功學、心靈成長、健康養生、親密關係提升為名進行包裝,瞄準高收入群體和青少年,全社會應當對此提高警惕。

集中辦公 精神控制

“只有在集體場域中,個體的生命才得以發現他的位置,價值和完整性。”——鄧海鵬為誘騙學員參加封閉培訓,從而更好地對其進行精神控制而編造的話術。

“你們不能搞小圈子,有本事跟我搞小圈子,神會運作你。”——鄧海鵬為了阻斷學員間相互交流,避免自己的謊言被戳穿而編造的話術。

▲培訓現場

鄧海鵬以實行“集中辦公”為由對學員進行封閉管理,藉機對學員洗腦,不允許他們隨便外出,不得與外界聯繫,誰要是提出不同意見,或者不遵守他制定的規矩,就要求每位學員發言批評這個人。

鄧海鵬還在培訓期間讓學員和義工進行“實相比武”。“實相比武”的目的就是要讓學員背誦他講過的話,藉此強化學員的日常學習,確保學員始終牢記他的“靈魂塑造”理論,這是他精神控制的手段之一。

鄧海鵬還印發了一份內部出版物《吶喊者》,內容是他講課的摘錄,《吶喊者》只有義工以上級別的學員才能看到。

成為義工之後,就要按照規定,進行每周“六項操練”,包括每日冥想分享、每日新的總結、每周新的總結、參加所在地學員的沙龍聚會、幫助他人進行個案療愈等。

鄧海鵬的心靈療愈真的有效嗎?徐敏說,深圳學員阿芳原來是因為抑鬱症來參加培訓,培訓不久後,阿芳不僅沒有得到“療愈”,反而病情惡化導致精神失常。

▲學員培訓現場跪地痛哭

義工中有不少都是高學歷,如骨幹成員李維就是理工科碩士,他原本也是不相信鄧海鵬的那套說辭,卻慢慢被洗腦。

李維本是無神論者,但鄧海鵬這套宇宙源頭的說辭吸引了他,尤其是鄧海鵬極善於將他們生活中發生的事巧妙地與神關聯起來。比如一次會場預定,原本酒店因為新冠疫情要封閉七天,大家都以為要推遲了,但是鄧海鵬說“繼續準備會場,神會運作”,結果酒店真的通知可以如期開會了,這就讓大家覺得這是神運作的結果。後來漸漸李維的腦海里就產生了一種“聽鄧海鵬的話就是聽神的話”的思維模式,現在李維想起來,當時是全國疫情防控措施有所降級,湊巧被鄧海鵬說中罷了。

陳天嘉介紹說,“靈修”的手段是多元的,如按摩、草藥、舞蹈、吶喊,不能一概而論。但從西方的情況來看,很多“靈修”組織演變為犯罪組織,利用群體效應對成員進行心理虐待,通過精神控制進行斂財。

陳天嘉強調,此類所謂培訓屬於文化大雜燴,囊括國外身心靈運動、本土玄學內容,冒用宗教概念,還雜糅國外外星人邪教內容。主要鼓吹“末世論”,讓教徒“覺醒”“揚升”,尋找新的“救世主”,通過進入所謂“高維”達到“高我”獲得救贖,發展方式引入傳銷、加盟、進階等現代營銷模式。實際是一種鼓吹新有神論的現代迷信,對人進行精神控制造成身心傷害,騙財騙色搞政治,危害國家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

富了一人 千人被騙

“錢不是賺來的,錢是修來的,更是活出來的。”——鄧海鵬哄騙學員辭去工作來交學費的話術。

“你的不動產不能給你真實持久的安全感,反而可能會使你的生命陷入不動的停滯。”——鄧海鵬誘騙學員放棄財產捐給自己的話術。

▲鄧海鵬以“靈魂塑造”名義大搞培訓斂財

鄧海鵬的“靈魂塑造”培訓活動均在酒店舉辦,分為三個系列,每個系列為期3天;每個系列每人收費6800元,一、二系列連報每人收費13000元,復訓一個系列收費每人2500元。此外還有“年會”和遊學活動,每人每項收費1000元,義工和學員都需交費,並且食宿自理。

培訓過程中,到場義工一般會分為不同的職能組,有茶歇組、門神組、包包組、布場組、文宣組、禮儀組等。其中,包包組負責收取、保管參訓學員手機;門神組則負責把守培訓現場大門,禁止非學員進入……培訓活動由當天上午10點開始,一般在10小時以上,有時會持續到次日凌晨左右。

如此高強度的培訓是為了洗腦,如此高強度的洗腦則是為了斂財。

學員趙露回憶,鄧海鵬在多個場合都會故意引導義工捐獻財產。

在廣州的一場培訓上,鄧海鵬對義工劉瑛說:“家裡這麼多財產不要留給兒子,這隻會阻礙他的成長。個人的一切財產都是神給的,不為神所用就會被運作。”劉瑛聽信了鄧海鵬的話,當場表示要把自己持有的門面房和寫字樓貢獻出來。

骨幹成員羅峻回憶:“雖然一開始我也有質疑,但依然夢想着能像鄧海鵬描述的那樣年入幾百萬。我曾受蠱惑,忽悠濟南義工趙楠賣掉自己的房子。”

當時趙楠和她的母親一起被騙來培訓,為了培訓甚至把工作也辭了,因為反覆培訓,家裡積蓄全部花光,路費和培訓費都是借的,透支的信用卡也不知道拿什麼還,為了培訓,把工作也辭了。羅峻就建議趙楠賣掉房子:“要跟着神走,跟着集體場域走,神不會讓你餓死。”

羅峻說:“現在想想,感覺當時自己是在犯罪。”

鄧海鵬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矩,如果沒有按照他的規矩來辦或者辦錯,就要求義工、學員接受懲罰,懲罰的措施就是在微信群內繳納紅包進行罰款。

為了樹立自己的威信,鄧海鵬甚至連義工對他的稱呼都極其在意,2022年7月,《吶喊者》裡面一篇文章因為鄧海鵬後面沒加“老師”兩個字,四名負責編輯工作的義工,每人被罰了5000元。

此外,學員還要隨時應對鄧海鵬的抽查,如果背不出鄧海鵬語錄,哪怕背錯了一個字,都要受罰。

學員韓喜說:“很多學員已經徹底被鄧海鵬奴役。很多人要靠借錢才能交得起罰款,我已陸續交了3萬餘元罰款,入不敷出,導致生活困難。”

包裝人設 毀人家庭

“我跟神核准了三次,是神把你安排到我身邊的,我們在一起會滋養場域。”——鄧海鵬誘騙女學員時編造的話術。

“如果不和我在一起,神會運作。”——鄧海鵬威脅女學員時編造的話術。

▲鄧海鵬誘騙女學員入酒店

徐敏被捕後幡然醒悟,認識到鄧海鵬一直都是兩面人,人前一套、人後一套。

鄧海鵬在培訓過程中,不斷打造人設,給自己塑造出勤儉節約、不近女色、只為追求生命的真諦單身至今,無兒無女的“崇高”形象。

然而實際上,鄧海鵬與自己的人設截然相反,他貪財好色,淫亂奢靡。

人前他要求學員全部吃素,自己每天大魚大肉,必吃海參;人前他要求學員不能有不動產、錢是修行來的,自己卻拿着騙來的錢去買理財產品;人前他無兒無女,實則有妻有女;人前假裝不近女色,實則打着談戀愛的名義漁色女學員。

根據鄧海鵬自己供述,他此前有三段婚姻,均以離婚告終,並有一女兒。離婚後,他先後誘騙了多位女學員,與她們發生性關係。

據女學員云云供述,她原本是有家有室的,但鄧海鵬每天跟她灌輸,“我跟神核准了三次,是神把你安排到我身邊的,我們在一起會滋養場域”“如果不和我在一起,神會運作”之類的話。後來,云云懷了鄧海鵬的孩子,不得已流產,內心對丈夫對家庭的愧疚,加上鄧海鵬在旁一直攛掇,於是她和丈夫離了婚。

鄧海鵬對此供認不諱,說自己有小兒麻痹後遺症,腿是跛的,云云根本看不上他,他只能不斷對她進行洗腦和恐嚇,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同樣作為學員的小凱,是云云的閨蜜,當她得知鄧海鵬與云云發生了關係,開始對鄧海鵬的人品產生懷疑。小凱說,她一直都覺得鄧海鵬是個純粹的人,是不會談戀愛的,更不會和義工談戀愛。

小凱在懷疑鄧海鵬之後,回想起種種事情,發現鄧海鵬對很多女學員都說一樣的話來洗腦她們,並且不少學員都因為鄧海鵬的誘騙離了婚。

骨幹成員李婷婷在鄧海鵬充當翻譯時期,就開始擔任培訓機構義工了。2021年6月之後,她就被鄧海鵬選中參加集中封閉辦公,不讓回家。她以照顧孩子為由向鄧海鵬請假,鄧海鵬均不批准,原因是“你的孩子如果有問題就是家長照顧太多,陪得太多”。

因為長期無法回家照顧家庭和孩子,李婷婷與丈夫於2022年7月離婚。而李婷婷10歲大的兒子,學習成績越來越差,多次被學校老師叫去談話。

義工陳化是重慶人,大女兒在上高中、小女兒在上初中,都是未成年人。2022年2月,她開始參與集中辦公,她的丈夫也因工作調整離開重慶,夫妻倆就完全沒法照顧小孩。陳化日夜哭泣,想請假回重慶,鄧海鵬堅決不同意,以“孩子的靈魂要讓神去帶領,我們操心神的事,神就會操心我們的事”來恐嚇陳化不要回去。

義工趙思源也是相信了鄧海鵬的“靈魂塑造”理論,2021年剛生完孩子就非要來參加集中辦公,不滿一歲的孩子扔給丈夫帶,為此,她的丈夫也與她離婚了。

李維原本是一家國企中層幹部,聽信了鄧海鵬的“靈魂塑造”理論後,辭去工作。沒了收入來源,又要撫養子女、又要贍養老人,還要交納培訓學費,聽信了鄧海鵬“不動產會使生命陷入不動的停滯”的歪理邪說後,賣掉了上海一套學區房,來支付培訓費用。

徐敏說:“像這樣變賣房產、舉債度日被騙來培訓的學員還有很多。”

案發被抓 神話破滅

2022年3月,廈門警方接到關於鄧海鵬及其培訓機構詐騙的舉報,立即設立專案調查。經過數月的布控、偵查,2022年10月,警方一舉摧毀了鄧海鵬為首的犯罪團伙。

▲2022年10月,廈門警方一舉摧毀鄧海鵬為首的犯罪團伙,圖為指揮現場

經查,鄧海鵬團伙在全國設置八大片區,成立10家“心揚升”公司,設立五級組織架構:頂層為“神的管道”鄧海鵬,第二層為直接參与公司化運作的25名“中心義工”,第三層為八大片區的25名“片區義工”,第四層為八大片區的259名“外圍義工”,第五層為遍布全國的3600餘名學員。這與傳銷團伙的營銷手法近乎一致,發展下線、設片區主管、以發展人員多少為進階途徑。

警方查明,鄧海鵬團伙及相關公司賬戶有370個,鄧海鵬用詐騙來的錢投資深圳某公司的高風險項目。警方在第一時間凍結全部涉案資金,並追繳了鄧海鵬個人違法所得800餘萬元,為後續退贓工作奠定基礎。

鄧海鵬犯罪團伙案發後,警方第一時間突擊審訊鄧海鵬,通過錄製視頻,讓鄧海鵬親口講述事實情況、大肆騙錢漁色女學員等犯罪違法事實,並將視頻向被害義工、學員展示,揭開鄧海鵬的虛假人設,被蒙蔽學員徹底醒悟。

廈門大學心理諮詢與教育中心主任賴丹鳳教授在談及該案件時表示,鄧海鵬對學員的精神控制分三步:一是通過長時間的授課和所謂的集中辦公,將學員與正常生活切割開來;二是通過同樣的服裝、同樣的口號、同樣的理論等儀式化內容加強學員們的歸屬感和認同感;三是通過貶低學員羞辱學員來弱化學員的自我,與此同時稍給些甜頭拉攏學員為其所用。在“一切一揉一壓”之中,鄧海鵬完成對學員的精神控制。賴教授提醒,每個人都可能是此類利用靈修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組織的受害者,需要對此提高警惕。

正義的審判不會缺席,2023年10月,鄧海鵬犯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強姦罪,數罪併罰一審獲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一十萬元。其餘7名從犯也得到了應有的審判。

▲一審判決

該案的承辦人、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檢察官吳雅峰對記者說:“該案是廈門地區近年來規模比較大的一起精神控制有害培訓的犯罪案件,涉及人員眾多。經過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的共同研判,確立了堅持打擊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方針,最終對1名主犯和7名從犯予以追究刑事責任,達到了刑事追訴以及教育挽救兩重效果的統一。”

來源 | 中國反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