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讀博主用AI復活李玟:涉嫌侵權,無商業目的也不能豁免

ai生成視頻截圖

​近日,有博主發布了用ai復活李玟的視頻,博主自稱是因受到粉絲的請求義務做的。在該條視頻評論區,不少網友諮詢該博主製作逝者視頻怎麼收費。3月14日,該博主告訴紅星新聞,製作其他逝者視頻不免費,要收取588元的費用。博主還稱,製作發布逝者虛擬視頻,只要不用做商業用途,就不會有被逝者家人追責的風險。

對此,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胡磊律師表示,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博主擅自製作李玟形象和聲音的虛擬視頻,侵犯了逝者的肖像權和聲音權等。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楊青律師表示,不管是否以商業營利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都有可能構成侵害肖像權。該案例中博主將視頻傳送到網絡平台,可以獲得視頻點擊量的平台金錢獎勵,同時利用該視頻招徠製作視頻的生意,可以視為是一種以商業營利為目的的行為。

(來源:紅星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