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攜廈門唱好“雙城記” 設立跨省共建藍碳生態碳賬戶

  中新網寧波3月11日電(林波 楊揚)3月11日,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攜手廈門,設立跨省共建的藍碳生態碳賬戶,完成首例“藍碳+產權+司法”交易,並發布工程超額碳排放損失保險條款、碳賬戶綜合保險。

活動現場。 應磊 攝

  象山作為浙江省低碳建設起步較早地區,擁有鹽沼、淤泥質光灘、貝藻類漁業碳匯等藍碳資源,發展藍碳經濟的自然條件得天獨厚。

  該藍碳生態碳賬戶系象山聯合寧波產權交易中心、廈門產權交易中心(廈門市碳和排污權交易中心)聯手打造,是以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國資產權交易機構服務、可持續發展的藍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平台。

象山縣發布藍碳生態碳賬戶。 徐能 攝

  “依託該藍碳生態碳賬戶,有利於探索建立藍碳交易標準和模式,更好地為全國藍碳工作探路。”據寧波產權交易中心總經理張靜介紹,寧波和廈門作為沿海城市,在藍碳工作上均進行了一定探索,也有一定經驗,且兩地產權交易機構在服務國資國企改革和要素市場化方面建立了緊密的戰略合作關係。

  象山縣發改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蔡康健表示,繼去年完成全國首單藍碳拍賣交易之後,該縣繼續創新藍碳載體,如推行雙碳“一件事一次辦”增值化服務,此次完成的“藍碳+產權+司法”交易,目的就是探索藍碳“資源—資產—資金”轉換路徑。

  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為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法發〔2023〕5號),提出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將碳匯交易作為一種具有履行替代性修復功能的新型裁判執行方式適用於生態環境司法機制。

  此次探索完成的首例“藍碳+產權+司法”的生態補償交易,就是在檢察機關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中,當事人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對海洋造成了生態環境和資源損失,自願認購象山縣黃避嶴鄉422.5噸藍碳生態價值產品存入象山縣藍碳生態碳賬戶。

  象山縣法院與檢察院創新拓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義務人替代性修復生態環境的責任承擔方式,寧波、廈門兩地產權交易機構發揮在藍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和要素交易方面的一站式專業服務優勢,共同構建起生態司法和海洋碳匯交易平台之間的直通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