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兩廳官同日官宣被“雙開”

2月27日,中紀委網站通報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吳鐘鳴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鐘鳴背離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串供、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將親屬應當支付的個人費用由單位報銷;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對個人投資理財情況隱瞞不報;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不正確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發現的涉嫌違紀問題不反映、不報告,打探審計、巡視巡察等尚未公開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決策,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風險;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身為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鐘鳴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吳鐘鳴,女,漢族,1964年10月出生,雲南永善人,2018年5月任雲南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正廳級)。2022年12月14日在任上落馬。

此外,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光旭也於2月27日被官宣“雙開”。

張光旭被指缺乏基本的政治鑒別力,私自攜帶政治有害讀物入境並私藏閱讀;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錢款、違規領取津補貼及各項費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宴請及旅遊安排;欺瞞組織,故意瞞報家庭房產;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張光旭曾在新聞行業工作30餘年。官方簡歷顯示,1986年張光旭被分配到雲南日報社。此後從編輯、主編一路升任至雲南報業傳媒(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2022年12月7日,張光旭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