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電子地圖侵權糾紛,百度向四維圖新公開致歉!

《科創板日報》2月9日訊(記者 黃心怡)因二審上訴無果,百度向四維圖新公開在媒體致歉。

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百度雲計算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發表致歉聲明,稱公司履行此前一審判決要求,公開向四維圖新致歉

致歉聲明顯示,四維圖新於2017年11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2020年11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百度方面侵權並應賠償損失、消除影響等。百度方面不服一審判決並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百度方面在該聲明中表示,其主動履行(2017)京73民初1914號民事判決的全部判項。現依據該判決主文第二項要求,公開向四維圖新致歉。

1月9日,四維圖新發布公告稱,於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對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百度雲計算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作出終審判決。終審判決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次訴訟涉案金額為6450萬元。

當時,百度回應《科創板日報》稱,百度地圖在2016年與四維的合同終止後,使用的是自采數據,並非四維數據。針對判決結果,百度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以維護我方正當利益。同時,百度已經對四維圖新侵犯百度地圖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發起訴訟。

根據《合作協議》,四維圖新授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在協議約定範圍內使用原告電子地圖作品,並向四維圖新支付相應許可費,合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後,雙方未予續約。

四維圖新方面稱,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線網絡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聯合其關聯企業百度雲計算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在《合作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使用四維圖新提供的電子地圖通過電腦終端、手機終端等途徑向公眾提供電子地圖產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範圍在車載相關應用上提供電子地圖。這嚴重侵害四維圖新就其電子地圖作品享有的署名權、修改權、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還嚴重違背商業誠信原則,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四維圖新合法權益。

根據此前公開的判決情況,百度方面不僅需在媒體上刊登致歉聲明,還需要賠償經濟損失6450萬元、合理支出92.66萬元,並停止侵犯四維圖新相關圖形作品著作權的行為。

(財聯社記者 黃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