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事故兩個“酒鬼”,這樣的巧合連編劇都想不到

新春佳節臨近,走親訪友、聚餐飲酒等活動增多,難免會喝酒助興,但有些人酒後卻忽視了交通安全。近日,徐匯警方處理了一起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的事故,民警在現場調查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因為兩個當事人竟然都喝醉了,都記不清事故發生時的情形。

“110嗎?你好,喜泰北路這裡有個人躺在馬路上一動不動,好像是自己騎電瓶車摔倒了,你們趕緊過來看一下。”日前,徐匯交警接到求助電話,三大隊民警王警官立馬趕赴現場,發現有一名中老年男子正坐在地上,右手抱着左肩,疑似骨折,旁邊倒着一輛電瓶車,四周一切正常,地上無剎車痕迹。呼叫120救護車後,王警官詢問得知,當事人姓宋,對於事故具體情況已記不清楚,“我就一直朝前騎,沒車來撞我,那應該是我自己沒騎穩摔了。”口齒不清的話語伴隨着濃烈的酒味呼出,王警官隨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28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非機動車。

考慮到宋某醉酒神志不清,王警官又仔細勘查了一遍事故現場,果不其然發現了蹊蹺。宋某的電瓶車車頭有撞擊現象,並蹭到了黑色車漆,正巧右側的臨時停車點(該路段允許夜間臨時停放)停放了一輛黑色私家車,後排車門有被撞擊的痕迹,但怎麼會撞到後排車門呢?更何況電瓶車倒地的方向也是向前的,到底怎麼回事?

王警官將情況傳達至單位同事,通過查閱公共視頻後發現,這竟然是一起“開門殺”事故。原本黑色轎車正常停放在喜泰北路臨停點,突然後排車門被打開,但無人下車。一旁正常行駛的電動自行車看到後都繞車門而走,宋某由於醉酒,沒有及時注意到前方異常,直接撞到車門後摔倒在地,同時由於反作用力,車門被撞擊後自行關上。現場只看到倒地的宋某和電瓶車。由於酒精的影響,迷糊的宋某竟還以為是自己沒騎穩導致的單車事故。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黑色車輛只見“開門”不見人影的原因竟也是酒精在“作祟”。車主陳某在外聚餐,幾兩白酒下肚後找了個代駕,讓其駕駛車輛至該臨停點。停好車輛後代駕隨即離開,但陳某因其喝多了便躺在後排睡起覺來,因為感覺車內不透氣,下意識地開了車門,這才有了“開門殺”。

徐匯交警支隊事故科審理認為,此起“開門殺”事故由於宋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因此與黑色車主陳某負事故同等責任。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宋某因“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被處罰款50元,陳某因“開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被處罰款50元。

警方提示:與酒後開車性質一樣,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威脅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市民應當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酒後同樣不能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