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紅說|粉絲的熱情是一把雙刃劍

董宇輝經常表示對別人喜歡他的不理解,說自己長得又不好看,個子又不高,家境也不好,“非常怯懦、喜歡附庸風雅、腹中空空的一個年輕人”,還說“我不能把互聯網投射到我身上的關注,都當成自己本身的能量和品質。那些光芒萬丈的星辰,可能只是一塊冰冷、醜陋、了無生機的岩石……”

董老師真是聰明人,這話首先顯得謙虛,其次也是替粉絲去魅,幫他們把熱情降溫。粉絲狂熱是一回事,偶像要保持清醒,要知道,被粉絲看成神是很可怕的,一不小心雙方都會很尷尬。

唐朝有位詩人崔信明,有名句“楓落吳江冷”,余秋雨讚歎道:“寥寥五個字,把蕭殺晚秋的浸膚冷麗,寫得無可匹敵,實在高妙得讓人嫉恨。”但這位詩人除了這個孤句之外,只有一首詩留下來,他其他作品,據說都被某粉絲扔江里去了。

《舊唐書》里說,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見一位粉絲,粉絲說,我聽說過您那句“楓落吳江冷”,不知道您還有什麼作品。崔信明見有粉絲來致意,心中大快,就把自己百餘首作品拿給他看。粉絲一一翻看完畢,冷笑一聲“所見不如所聞”,啪地就把詩集給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譴責粉絲,只說這位崔先生,竟然都沒掰扯兩句,就那麼走了。是他修養好,還是認清現實,知道多說無益?又或者是因為他本來氣場就不夠強大呢?人家一批評,他就心虛了,人家扔水裡,他也覺得那是他那堆破爛最合適的歸宿。

我嚴重懷疑是後一種,因為要不然的話,他還可以再寫啊。估計是那回被粉絲傷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絲有時比“黑子”更可怕,當粉絲無限敬仰無比熱情地對你揮動着熒光棒,但凡常人,都會視為命運派發的福利,輕飄飄地,不那麼設防了。這種情況下,粉絲若想傷你,便如打入內部的特洛伊木馬,會殺得你措手不及。

這不是作者的錯,也不是粉絲的錯。生活的多樣性,註定人與人只能在某個層面上相互理解,張愛玲和她的超級粉絲亦舒也曾有這麼一番經歷。

1976年,宋淇寫給張愛玲的信中。宋淇寫道:“另附阿妹一文,大罵其胡蘭成,此人即‘亦舒’,寧波人,心中有話即說。”

真是“有話即說”,亦舒的這篇文章,題目就很潑辣,叫作《胡蘭成的下作》,文內更是為張愛玲打不平,說:

“我十分孤陋寡聞,根本沒聽過胡蘭成這名字,香港長大的人哪裡知道這許多事,恐怕都覺得陌生,所以看過之後覺得這胡某人不上路。張愛玲出了名,馬上就是他的老婆,書中滿滿的愛玲,肉麻下作不堪。”

她這番話是針對胡蘭成的《今生今世》。《今生今世》一出,張愛玲不勝困擾,她給夏志清的信里說:“胡蘭成書中講我的部分夾纏得奇怪,他也不至於老到這樣……後來來過許多信,我要是回信勢必‘出惡聲’。”

她不能出惡聲,否則就會為胡蘭成利用。她不想白白便宜了“無賴人”,罵他都是為他做宣傳。

但那口氣總咽不下去,現在好了,冒出一個快言快語的亦舒,大罵胡蘭成,宋淇自然忙不迭地告訴張愛玲,張愛玲看了,別管是否全盤贊成亦舒,先喊了一聲“真痛快”!

在這個時候,他們是同一陣營里的。按照常理,一個陣營里的人,應該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時刻保持同一口徑,可是,這種情形,只是發生在俗人堆里。愛玲不俗,她的粉絲亦舒也不俗,“我愛偶像,我更愛真理”,亦舒沒有這樣說,卻是這樣做了。兩年後,還是這個亦舒,同樣快言快語地大批張愛玲的新作《相見歡》:

“整篇小說約兩萬許字,都是中年婦女的對白,一點故事性都沒有,小說總得有個骨幹,不比散文,一開始瑣碎到底,很難讀完兩萬字,連我都說讀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還是欣賞的。

“我本人一向把張著當《聖經》,可是摩西忽然復活顯靈,反而嚇個半死……商業社會年輕一代為生活奔波得透不過氣來,張愛玲的作品無疑可以點綴生活,如一對罕見的白底藍花古瓶,可是現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產起來—該怎麼辦?如把它當古玩,明明已大大貶了值;當新貨,它偏偏又過了時……”

自古美人如名將,不許人間見白頭。這話說得殘忍,似乎人家曾經美過,曾經英雄過,就負有維護大眾感覺的義務,要麼死掉,要麼就再不出來見人。亦舒對一個作家做此要求更屬無理。人都是為自己活着,別人的觀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張愛玲也說,讀者不希望作家改變風格,只想看一向喜歡的,他們以前喜歡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讀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樣,但我學不到。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裡,張愛玲依然有一種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僅僅局限於“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爽文是爽文,巨作是巨作,巨作有時恰恰要跟讀者的閱讀期待對着干。

《相見歡》就是一部對着乾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對話,幾乎沒有情節,但情節其實正在對話中展開,在那些破碎的隻言片語中,我們可以拼湊出兩個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們曾經的美與愛。而歲月帶給我們的悲傷,並不是目睹滄海瞬間桑田的驚悸,更在於平淡時日里,看真實的美,被日漸消磨。

有點兒像實驗派的電影,又靠近張愛玲所喜歡的海明威的“冰山寫作”理論。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碼是張愛玲的一次試驗。但像亦舒這樣的讀者,是容不得偶像試錯的。她寧可偶像待在福爾馬林中,做一個不老的完美殭屍。

所以,亦舒說:“朋友喜歡《半生緣》而我不,整個故事氣氛如此沉鬱,到了完場,不幸的女主角始終沒機會揚眉吐氣,照樣得骯髒地生活下去。”

“當然不及《傾城之戀》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們以為我完了嗎,還早看呢’,令讀者自心底笑出來,拍手稱好,呵她終於修成正果,多麼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練成神功,升為教生,女主角得償所願,傲視同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為什麼不呢,在現實不可能,故寄望於小說。

“真實生活苦難重重,荊棘遍地,苦悶無聊之至,你愛看駱駝祥子?我不要看,我愛看華麗的俊男美女教事,賞心悅目。”

“駱駝祥子”得罪誰了?不愛看沒關係,用不着那麼驕傲吧?亦舒與張愛玲,只能在《傾城之戀》里有交集,但即便是《傾城之戀》,也比亦舒筆下那些大頭夢更為寫實而殘酷。

相對於亦舒的快言快語,張愛玲態度曖昧,她不滿地說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點兒死掉,免得破壞形象,但同時又極其理性地說:“這些人是我的一點老本,也是個包袱,只好背着。”

水晶又是怎麼回事呢?和亦舒一樣,是另外一個讓張愛玲無語但是無法切割的粉絲,水晶明確表示不喜歡《白玫瑰與紅玫瑰》的結尾,也是嫌王嬌蕊混得不夠好,讀起來不痛快。張愛玲明知道他們是兩路人,卻也不打算拉黑他,因為他對她有用。

水晶比張愛玲小15歲,張愛玲走紅上海時,他正好住在法租界,十歲時就讀過張愛玲的《留情》,“篇中寫的紛紛下墜有如范仲淹筆下‘飄香砌’的法國梧桐給我留下深刻印象” 。

1970年張愛玲在加州大學伯克萊分校工作時,水晶正好也在此地進修。他打聽到她的住處,去按門鈴,張愛玲在傳話器里把他拒絕了。他不甘心,又打了很多電話,有次凌晨碰巧接通,張愛玲還是拒絕,理由是“感冒的時候,我一講話就想吐,所以只好不講話。”

但是到了第二年6月,張愛玲主動寫信給水晶,約他周末見面。他們從晚上七點半開始,足足談了7個小時。

張愛玲像張子靜形容的,逸興遄飛,談《海上花》,她說:“像紅樓有頭沒有尾,海上花中間爛掉一塊,都算是缺點”。談《紅樓夢》,她說秋桐是個功能性的人物,水晶指出《半生緣》里的阿寶也像是功能性的人物,普通人不可能那麼會演,張愛玲表示贊同,說當時需要這麼個人物,沒辦法。她還建議水晶將這種意見寫到書評里,因為“寫批評如果凈說好的,很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

她喜歡沈從文的作品,認為老舍最好的是短篇。

張愛玲也談到自己的寫作,談到《紅玫瑰白玫瑰》、《半生緣》、《赤地之戀》中的人物。張愛玲說《傳奇》里的人物和故事,差不多都“各有其本”……

她說她現在寫東西,完全是還債——因為從前自己曾經許下心愿。“我這個人是非常subbom(頑強)的”她又補充一句,“像許多洋人心目中的上海,不知多麼色彩繽紛,可是我寫的上海,是黯淡破敗的。”而且,她用手比划著:“就連這樣的上海,今天也像古代的“大西洋城”(athaxie),沉到海底去了。”水晶說,她說這話的時候,有一種玉石俱焚的感慨。

全程張愛玲喝了好幾杯咖啡,可謂是傾心吐膽,無所不至,給水晶留下的印象是“活潑和笑語晏晏”。張愛玲不是說,她喜歡聽人家說勝過自己說嗎?還說如果總是自己說,過後想想總是後悔的,她為什麼對這個初次見面的來訪者敞開心扉,呈現出令人吃驚的另一面呢?

研究者都分析說跟她當時在學校里遇挫有關,她想找個人講述自己的文學觀點,選擇水晶做她的聽眾,可能就因為他是離她比較近,又是對她很熱誠的一個人吧。

她還送水晶的女友一瓶八盎司的香奈兒n.5號香水。

水晶難免受寵若驚,寫了一篇《蟬——夜訪張愛玲》。

那麼水晶是不是張愛玲的知己呢?似乎並不。張愛玲後來給宋淇的信里稱水晶是她“所有認識的最多疑的人”,又說“《聯副》上水晶的《色,戒》書評看得我呲牙咧嘴,真是寧可沒有。看了想提前寫我那篇《色·戒》的,再一想不行,他會又再寫一篇,像關於‘葯轉’一樣的沒完了,末了一篇無聊得瞭都沒瞭一下。” 

煩水晶到這個地步,她還是沒有和水晶切斷關係。因為水晶雖然不靠譜,但靠譜的人,除非像宋淇這樣的摯友,否則不大可能成天到處吆喝幫她保持熱度的,張愛玲需要熱度。

這裡可以看出張愛玲世故圓滑的一面,然而並不讓人反感。因為她的世故圓滑,不是要去掙得名利,而是想得到一個更好的寫作環境,不得不做自己討厭的事。她這簡直是為人類文化的發展做犧牲呢。

所以無論如何她不能和粉絲翻臉,雖然粉絲喜歡的,可能正是她所厭惡的。但他們是她的包袱,也是她的老本,既然吃肉,就不能怕挨打,張愛玲始終有這麼一種清醒。

文 / 閆紅  圖 / 33

未經新安晚報和作者本人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