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離婚協議曝光:汪小菲支付千萬後再被告,她二婚前突然改協議

1月24日,台灣法院揭露大s與汪小菲離婚官司細節,許多令人咋舌的協議首度曝光。

大s和汪小菲離婚兩年,因撫養費、名譽權等官司多次對簿公堂,最近大s起訴汪小菲侵犯名譽權以及涉嫌毀損債權,檢方調查後決定只起訴汪小菲違反《個資法》,毀損債權部分罪證據不足。

報告顯示,兩人離婚後協定,汪小菲從2021年12月1日到2038年3月,每個月要給100萬台幣的撫養費,每3個月給一次,共計1.8億台幣。

截止到2023年8月,汪小菲共計支付了4511萬台幣,摺合人民幣1032萬元。

日前,大s又起訴汪小菲損壞她的財物,要求法院執行汪小菲的財產。

大s表示,汪小菲在2022年3月從她位於北市信義區的住處,搬走4件高價值的藝術品畫作,將畫作藏到其他地方,大s申請法院執行,法院沒有在汪小菲酒店找到,大s因此起訴汪小菲毀損債權。

汪小菲在法院上回應,指畫作是他婚內從香港寄到台灣,搬走畫作時,法院還沒有查封或判決歸屬,離婚協議也沒有提到,他經常要使用這些畫,不希望被偷走,想把東西留給孩子,所以才讓司機拿走。

汪小菲還爆料,大s在和具俊曄結婚前一周,突然要求補充離婚協議,約定汪小菲不能踏進信義區房子,也不能阻止其他人進去,等簽完協議後,大s就宣布結婚。

汪小菲得知大s結婚後才讓司機進入房子拿走個人物品,他沒有再拿其他東西,表示留在房內傢具的價值,遠高於大s要求執行的金額。

另外,檢方公布了汪小菲和司機的對話,司機曾詢問他是否將畫作、酒櫃、佛像等寄回北京,汪小菲表示“那個酒櫃、畫先不要寄回來,佛像、衣服鞋都寄回來”。

檢方因此認定汪小菲只是拿回私人物品,沒有藏匿畫作,加上大s要求補充離婚協議,導致他不能進入房子,所以才讓司機取回,難以認定其涉嫌毀損債權,決定駁回。

檢方指出汪小菲的酒店價值3億台幣,大s拿到4511萬台幣後繼續討要生活費,同時覺得汪小菲偷走了畫作,要求法院執行汪小菲名下2217萬台幣的財產(約人民幣507萬元)。

檢方則認定汪小菲的財力充裕(3億台幣),即便拿走了4幅畫作,主觀上沒有犯意,不會影響大s握有的債權。

不過,汪小菲早前在微博公布離婚協議,曝光了大s的地址、銀行賬戶等,遭到檢方起訴。

汪小菲近日被拍到和新女友飛往中國台灣及澳門等地,估計是處理官司,他和大s尚未回應此事。

有趣的是,汪小菲除了拿走畫作,還搬走了百萬的床墊,大s卻沒有談及此事,估計是不想再度成為吃瓜網友的談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