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經授權使用《繁花》元素,片方發聲明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徐慧瑤

黃河路、泡飯、排骨年糕……由茅盾文學獎獲獎小說改編的同名電視劇《繁花》熱映以來,劇中出現的地名、飲食一時間成為網絡“爆款”,有人前去打卡滬上老字號商店,也有人在家中復刻泡飯與排骨年糕。與此同時,一些商家未經授權便在商業營銷中使用電視劇《繁花》中的元素,或由此引發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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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電視劇《繁花》官方微博發布一條聲明,對近期市場中出現的針對該劇的知識產權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了聲明和預警,並提醒相關方停止相關侵權與不正當競爭行為。

該微博聲明中稱,上海繁花里企業發展有限公司是電視劇《繁花》的出品方與唯一版權方,擁有該劇完整的知識產權和授權權利。委託人與律師注意到,部分商家與市場經營主體,以攀附該劇熱度和委託人商譽為目的,在未溝通並取得授權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利用該劇名稱、角色稱謂、台詞、場景、道具名稱、海報及相關設計作品等元素開展商業營銷推廣活動,引發市場混淆,誤導公眾認為該等主體與出品方存在商業合作,嚴重侵害委託人的知識產權並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記者聯繫到電視劇《繁花》版權方委託的北京韜安律師事務所的鄧尚銳律師,她告訴記者,近期市場上,一些品牌未經授權,便在營銷推廣中使用了電視劇《繁花》中的元素。比如,某汽車品牌在推廣視頻中使用了劇名、台詞、角色以及海報中的內容;某線上平台未經授權便推出了“滬上繁花套餐”、“寶總泡飯”、“汪小姐排骨年糕”等產品。

在律師看來,此類行為已經涉及知識產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我們已完成針對既有典型侵權行為的證據保全,並啟動持續的侵權監測,對於商業意圖明顯、情節嚴重的侵權主體,將啟動法律手段維權,包括但不限於行政投訴、民事訴訟索賠。”鄧尚銳律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