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志倫被“雙開”!

每經編輯:張錦河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12日通報,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蔣志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原黨組成員、省紀委監委派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蔣志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蔣志倫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蔣志倫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蔣志倫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鑒於蔣志倫系中共貴州省第十三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對其黨紀處分決定待召開省紀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蔣志倫簡歷

蔣志倫 圖源: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官網

據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官網,蔣志倫,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湖南衡陽人,1980年9月參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

1980.09——1984.08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百宜中學教師;

1984.08——1985.09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隴上中學教師;

1985.09——1988.08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師範學校師範專業學習;

1988.08——1990.01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隴上中學教師;

1990.01——1990.08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隴上中學副校長;

1990.08——1991.08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堡鄉黨委辦公室主任;

1991.08——1993.03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堡鄉黨委副書記;

1993.03——1996.01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堡鄉黨委書記;

1996.01——1996.12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新堡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1996.12——1998.02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精神文明辦主任;

1998.02——1998.04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委常委、區精神文明辦主任;

1998.04——2001.02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

2001.02——2002.06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

2002.06——2006.09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

2006.09——2006.11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委副書記、區紀委書記、區政協黨組書記;

2006.11——2009.01  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

2009.01——2009.03  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貴陽市花溪區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2009.03——2013.07  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2013.07——2015.01  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修文縣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黨委副書記、主任(兼);              

2015.01——2017.02  貴州省貴陽市修文縣委書記、修文縣工業園區建設開發辦公室黨委書記(兼)、貴州修文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2017.02——2019.03  貴州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工委委員、省紀委派駐省教育廳紀檢組組長;

2019.03 貴州省紀委省監委派駐第十二紀檢監察組組長、省文化和旅遊廳黨組成員。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貴州省文化和旅遊廳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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