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蹭抖音熱點遭官方打臉,思美傳媒及董秘被罰250萬元

強蹭“抖音”熱點被官方下場“闢謠”後,思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思美傳媒”,002712.sz)及董秘合計被罰250萬元。

1月8日晚間,思美傳媒發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在投資者互動平台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浙江證監局對思美傳媒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對董秘李子木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2023年11月27日12時50分,思美傳媒對深交所互動易平台投資者關於“公司作為抖音的長期合作夥伴,是否有相關業務與抖音超市合作”的提問,回復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公司股價在當日下午開盤後快速由跌拉升至漲停,並保持到收盤。

當天晚間,抖音電商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記者直接否認了相關傳言,稱網傳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此為不實消息。抖音超市業務為抖音電商自運營。

當日收盤後,思美傳媒在互動易平台答覆投資者相關提問稱“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抖音電商官方微博於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的消息發布闢謠信息。

浙江證監局調查後認為,思美傳媒於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復所稱“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與實際情況不符。

浙江證監局認為,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構成誤導性陳述,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八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屬於《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為。

浙江證監局指出,時任思美傳媒董事會秘書李子木,負責公司對投資者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所提問題的回復工作,其編寫“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的答覆信息並決定發布,未能保證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涉嫌違反《證券法》第八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是思美傳媒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最終,浙江證監局擬決定,對思美傳媒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李子木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澎湃新聞注意到,李子木已被暫停董秘職務。

2023年12月4日晚間,思美傳媒發布公告稱,公司董事會秘書兼副總經理李子木作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責任人,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審慎,導致公司及其個人被浙江證監局出具警示函。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暫停其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職務。為保證相關工作的正常開展,公司決定暫由公司董事、總經理高笑河代為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根據官網資料,思美傳媒成立於2000年,於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是當時中國第一家在主板市場上市的民營廣告公司。2019年思美傳媒加入四川省旅遊投資集團,開啟民營與國資優勢互補、文化與旅遊融合發展的混改新格局。思美傳媒設有營銷服務業務、影視內容業務、數字版權運營及服務三大核心業務板塊,擁有八方騰泰、創識靈銳、掌維科技、科翼傳媒、智海揚濤、成都思美、觀達影視等多家內容及營銷領域的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思美傳媒在三季度的營業收入14.18億元,同比增長22.40%;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435.81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516.48萬元;基本每股收益為-0.0264元。

截至1月9日收盤,思美傳媒漲1.46%,報收5.5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