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涉及百位當紅明星

隨着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應用迅猛發展,黑客攻擊破壞、販賣公民個人信息類案件發案更為頻繁。近日,浙江杭州公安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多起案件破獲情況。


其中一起

“倒賣明星網紅身份信息”的案件

引發關注

令人沒想到的是

幕後黑客,年僅19歲



如今,明星和網紅的隱私信息儼然成為“熱門商品”,並形成一條產業鏈。一些賣家會明碼標價出售明星的航班信息,甚至他們的住址、身份證號碼、微信號等私人信息。
2023年11月7日,杭州富陽區網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建立了一個“個人信息庫”機器人,大肆販賣公民個人信息。



網警調查後發現,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黑客姓韋,19歲。韋某高中輟學後繼續自學計算機,半年前他在境外社交平台上看到一條“個人信息庫”尋找合作的消息,想着這不僅能看到別人的個人信息,還能轉手賺錢,就聯繫上了對方。




很快上家提供源代碼接口,韋某又自製了能夠自動進行收費交易的“機器人”,可以大量轉發到各類社交群,特別是明星的粉絲群。
富陽區公安分局網警大隊民警楊名介紹,“信息庫中包含了大量明星、網紅的數據,當紅的明星有一百位左右。你只要輸入名字,就會自動返回關聯的數據。你輸入的信息越多,提供的信息就越精準。”



隨着大量公民個人信息交易的成功實現,韋某覺得風險很大。於是他又招攬了兩名交易代收人員,並通過虛擬幣轉換獲利,但最終在11月底,富陽網警趕赴廣西,將主犯韋某在內的三名嫌疑人抓獲,目前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了解,韋某半年時間已經獲利50多萬元,網警在現場就獲取了80餘萬條公民個人信息。



明星信息泄露並非個例

事實上,明星信息泄露的消息多次引發熱議。前不久,5名高鐵站員工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廣東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判刑。



2019年1月起,被告人陳某等人利用鐵路車站客運員的職務便利,查詢銷售“明星”的乘車時間、車次、座位等個人信息,陳某共計獲利約19萬元。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等人9個月至3年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案件一審宣判後,被告人陳某等人均提起上訴,最終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員鍾綺文介紹,如果公民非法出售、提供或獲取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以及行蹤軌跡信息,50條以上就已經構成犯罪。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違法所得達到5000元以上追究刑事責任,達到5000元的10倍,即5萬元以上,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如果是收集處理個人信息的特殊從業人員,違法所得的數額是折半計算的,一半以上就達到從重標準了。”

法官介紹,在相關案件的審理過程中,交通、快遞、住宿、中介等服務行業是個人信息泄露的“重災區”。

來   源/廣州日報、中國青年報、上游新聞

編   輯/雅   蘋

審   核/陳   欣

監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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