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直擊|“結婚16年3孩非親生”案開庭 這是一場對雙方的審判

海報新聞記者 文露漪 首席記者 張海振 江西德興報道

2023年的12月28日,對於江西德興人陳志顯來說,本應和此前的15年一樣,只是陳志顯和俞麗(化名)的又一個結婚紀念日。然而,因為三份親子鑒定報告,這天變成了陳志顯與俞麗離婚官司開庭的日子。

“家醜”

陳志顯的遭遇在德興被很多人熟知,很多上年紀的當地人認為,這是一件不光彩的“家醜”,陳志顯的公開發聲是難以理解的。

“又不是我做錯的事情,我為什麼要怕?我也不覺得丟人。他們常說家醜不可外揚,我連家都沒了,我一無所有了,我還在乎什麼家醜不可外揚。”陳志顯說。

陳志顯

這段婚姻曾經帶給陳家人的是美好。2007年,30歲的陳志顯經媒人介紹和俞麗(化名)相識。陳志顯回憶,當時俞麗沒有化妝,看起來是個樸素的農村姑娘。交往近一年裡,陳志顯在杭州開混凝土攪拌車,俞麗沒有工作,每個月都去他那兒待上十天半個月。2007年12月28日,兩人領證結婚。

結婚前俞麗就已懷孕,2008年至2018年,3個女兒先後出生。陳志顯家庭條件普通,家裡兩個姐姐已經嫁人,父母身體都不好。婚後,陳志顯回到老家德興開半挂車掙錢,希望攢錢蓋新房、買個車。他開車的吃喝開銷不用自己掏錢,每個月工資基本不動都交給俞麗。陳志顯認為,夫妻兩人的感情並沒有因他跑長途而疏遠。他跑長途,每隔三五天就會回家一次,就算分居兩地,每天也都會和俞麗打視頻電話。俞麗家裡有客人要招待、農忙時節,陳志顯在家都會過去幫忙。

在此次變故前,陳志顯一直覺得俞麗同樣在用心經營家庭。在大女兒出生到二女兒出生前的三年里,俞麗都在家裡帶孩子。二女兒出生後,俞麗到家附近的磚瓦廠開過半年車運送磚塊。2017年,俞麗又到德興市一家餐館做了近一年的收銀員。那一年,陳志顯開始蓋新房,詢問俞麗家中有沒有存款,俞麗則稱家裡兩個孩子花銷大,沒有存款,陳志顯沒覺得不對,借了20萬蓋了房。

直到現在陳志顯都沒回憶出俞麗那些年有過異常,“她沒有交際圈,沒聽說有任何同學、朋友約她出去買東西、聚餐什麼的。就是工作了有同事聚餐,這是正常的。我在家的時候,她除了在家,就是去河對面的娘家,距離只有不到兩公里。平時聽她打電話也是和親戚。”

轉變發生在2021年下半年,俞麗開始和“衢州老闆”吳某某到衢州跑工程,陳志顯當時也在衢州,曾幾次看到俞麗開着該男子的車。

2022年大年初六,俞麗告訴陳志顯,工地有事一定要接她去一趟。“哪個工地會在初六就開工?”陳志顯愈發懷疑。五六天後俞麗回到家,陳志顯趁她睡覺時打開了她手機的防盜定位功能,綁定了自己的手機號。

2022年3月的一天,陳志顯多次聯繫俞麗未果,通過定位發現俞麗手機在衢州的一家賓館。那天下着雨,陳志顯躺在床上思考了很久,最後還是決定開車去賓館。到了賓館,他看到停放着的吳某某的車。陳志顯在自己車裡待了整整一夜,他想過讓住在當地的二姐帶人來找俞麗,但想想三個孩子就作罷了。

次日9時許,俞麗和另外一個男人一同走出了賓館電梯,退了一張房卡,陳志顯非常氣憤,上去抽了兩人每人一個耳光。而俞麗在接受頂端新聞採訪時表示,自己和陳志顯所說的“衢州老闆”不存在出軌,自己認識吳某某才一年多,並且之前她去衢州都是住陳志顯姐姐家,那天住賓館是因為姐姐把家門鎖了,才住了一晚上的賓館。

“賓館事件”後的幾日,俞麗未回到陳家。過了幾天,陳志顯帶着同學、朋友來到俞麗娘家,把賓館發生的事情告訴了俞麗娘家人。

“他們家人說出軌很正常,沒有一個人去責怪俞麗,只是勸我為了孩子好好過。”陳志顯說。當時的他雖難抑怒火,但仍顧慮着三個孩子,並沒有想過離婚,只要俞麗回歸家庭就好,俞麗也答應和他一起過日子,不再外出跑工程了。為了讓俞麗交接好工地的工作,陳志顯還從自己支付寶套現了2.5萬元給俞麗。

然而在之後的幾天,兩人再次發生肢體衝突。陳志顯在送給妻子的手機里看到一條金融機構單據顯示,妻子背着他借了一筆貸款,貸款總額為32.8萬餘元,每月還款金額1萬多元。俞麗並未向陳志顯透露貸款的原因。

因此,2022年3月24日,陳志顯與俞麗見面時發生了肢體衝突。據上游新聞報道,目睹了兩人此次衝突的人士介紹,夫妻倆先是吵架,俞麗扯住了陳志顯別在腰上的鑰匙,陳志顯將俞麗掀翻在地,還用腳壓了壓。衝突過後,陳志顯離開,俞麗住院。陳志顯則告訴海報新聞記者,他在發現俞麗背着他貸款後,扇了她兩巴掌,這也是他第二次打俞麗,也從當天開始,他再沒見過俞麗。

之後,陳志顯決定帶小女兒進行親子鑒定。

2022年4月26日,陳志顯得知小女兒非他親生,“我都要瘋了。”陳志顯第一時間跑到了俞麗娘家,俞麗母親和妹妹在家。在這裡陳志顯與俞麗母親發生衝突,俞麗母親受傷,經鑒定為輕傷二級。陳志顯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受到刑事處理,後來被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期滿後,檢方做出不起訴決定。

此後,陳志顯又給其他兩個女兒進行親子鑒定,發現她們也非自己親生。

而俞麗的母親則說,是她帶大的俞麗的三個孩子。俞麗太老實,自己被陳志顯推傷花了五六萬元治療費,他只給了兩萬。俞麗頭年嫁過去,第二年生完孩子就回娘家了,不敢再去陳家,說陳家不給飯吃。陳家蓋房子她出了1萬多元,結果房子要給陳志顯姐姐。現在俞麗在外打工,一個月只有3000元,還要養三個孩子。

對於陳、俞兩人的關係,陳志顯母親則有不一樣的說法,“他們結婚16年,以前都沒有吵過架。”在2022年3月陳、俞鬧矛盾後,陳志顯村子就開始派人參與溝通,但多次溝通時俞麗都不在家。陳志顯2017年新蓋了樓房,給女兒們各自安排了房間,用的是隔音的雙層玻璃。陳家所在村莊的村民回憶,陳志顯爸爸腦梗前,經常看到老人騎車送孫女們上學。

而在2022年5月鑒定結果出來後,孫女們就住到了外婆家。

“審判”

孩子走了,但對妻子背叛的一股氣還堵在陳志顯心口,決定起訴前,陳志顯曾嘗試用各種方式發泄出氣。

他想搞清楚孩子生父是誰,可俞麗不接電話,他就給俞麗大多數親戚打了電話述說遭遇。2022年5月,他又在當地媒體上講述自己“被戴綠帽子”的人生。這次曝光讓俞麗短暫地“回到了陳家”,也帶來了新的傷害。

德興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5月28日零時30分許,在德興市花橋基建隊路邊自建房現場位置,吳某某與陳志顯妻子俞麗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被陳志顯發現後,為報復陳志顯,吳某某與俞麗使用黃綠相間的電工膠布將兩個36響的閃光雷放置在陳志顯住宅門檻門口;使用一個衝天炮煙花爆竹放置在陳志顯住宅後面衛生間窗戶上,使用點燃蚊香的方式延遲引爆,造成陳志顯住宅衛生間窗戶損壞、客廳窗戶玻璃污損。經德興市發展改革服務中心價格認定,損失價值為582.92元。

雙方的相互傷害彷彿沒有盡頭,於是,2023年8月,崩潰的陳志顯找到代理律師,決定用法律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12月28日,他與俞麗的離婚案件、與“第三者”吳某某的人格權糾紛案件分別在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

陳志顯的代理律師楊安明透露,陳志顯的第一訴求是離婚,第二是關於孩子撫養權問題,第三是婚姻財產的分割。“另外該案件屬於欺詐性撫養,按照法律規定,女方需要返還男方這麼多年的撫養費,包括教育、醫療費用,因為年代久遠,我們花了很多精力去收集。最後是精神損害賠償,這個事情給陳志顯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楊安明說。

其實,陳志顯最大的訴求是追究俞麗的刑事責任,例如判處俞麗重婚罪。“但是根據現有的證據很難。”楊安明說。

這次開庭,對陳志顯來說更像是對自己的“審判”,“因為我給我的父母丟臉了,我讓我的父母在全村都抬不起頭。”

陳志顯的父親今年80歲,母親也70多歲了,在整個過程中同樣很受傷,卻因為顧及陳志顯的心情不敢表露。陳志顯老父親想念孫女只能偷偷跑到學校門口等着看孩子一眼,母親則背着陳志顯一遍一遍地整理着早已沒人居住的孫女房間。

“我是一個窩囊的‘爸爸’, 是一個不孝順的兒子,我做自己也很失敗。這次開庭以後,我想好好開始新的生活了,好好給他們二老養老。”陳志顯說。

在得知女兒們非親生的一年多里,陳志顯的身心都被“困住了”。

受困於取保候審的問題,陳志顯始終無法走出德興,“一直到今年的5月16號,做出了不起訴處理以後,我才能夠外出。”

即使能夠離開,陳志顯也無心工作,整日躺在家裡,酗酒、抽煙,不喝酒就睡不着覺,一天有22小時都待在房間里不出門,一度還寫了遺書。剛開始,陳志顯想通過直播帶貨來補貼家用,無奈並不盡如人意,“直播間有很多人總是說我在騙錢,舉報說我賣慘誘導大家捐款。去年八月初做了幾天直播帶貨,後來我一直在單純地直播。”

“放下”這個詞成了陳志顯的敏感詞,親友、網友們一旦勸說陳志顯放下恩怨向前看,他只覺呼吸急促,全身發麻,連話都不願意說。

看到關於他“重男輕女”“一定要妻子生兒子”“家暴”的質疑,陳志顯情緒激動。他反覆解釋,結婚16年他只在發現俞麗出軌、背着他貸款打過她,更沒有重男輕女,“那時候還是獨生子女政策,如果重男輕女我就不會讓她把二女兒生下來。”

12月28日,德興市人民法院發文:原告陳某某訴被告俞某離婚糾紛案一審開庭。因案件涉及個人隱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法院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案件審理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海報新聞記者獲悉,俞麗與吳某某均未出席庭審,也沒有代理律師出庭。庭審中,俞麗提前提交的相關材料,涉及孩子撫養費問題。

陳志顯家裡的鞭炮痕迹

如今一年多過去了,陳志顯家裡客廳的一塊雙層玻璃上還能看到一大片鞭炮留下的深黑色痕迹,廁所被炸碎的玻璃窗被陳家人用紙簡單糊上。這次婚姻對他們的傷害就像這些鞭炮痕迹一樣,深刻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