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曉華,被“雙開”

據湖南省紀委監委12月29日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第十二屆湖南省委委員,湘西州委原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原州長龍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龍曉華(資料圖)

經查,龍曉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背離“兩個維護”,政績觀錯位,落實黨中央關於治理礦業污染問題部署思想上不重視、政治上不負責、工作上不認真,陽奉陰違、敷衍塞責、拖延應付,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為官不廉,親情觀扭曲,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大搞“家族式”腐敗;違規審批撥付財政資金;權力觀異化,以權謀私,利用職權在項目承攬、礦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龍曉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呈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龍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湖南省委十二屆五次全會已予以追認。

今年2月19日消息,龍曉華被查。

據公開簡歷,龍曉華生於1963年12月,曾任湖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後調至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歷任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等職。

2010年,龍曉華任湖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6年12月任湘西州委副書記、代理州長,2017年1月任州長。

2022年12月,龍曉華卸任湘西州委副書記,後卸任州長,此後任湖南省政協常委、經濟科技委員會主任,至被查。

就在龍曉華被查1個月後,今年3月,湘西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劉珍瑜被查。

今年12月1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召開全州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以龍曉華、劉珍瑜等嚴重違紀違法案為鏡鑒,正式開啟為期一年的以案促改專項工作。

龍曉華在擔任湘西州州長期間,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花垣“錳三角”礦業污染治理等重要決策部署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口是心非、陽奉陰違;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縱容默許支持自己的親兄弟通過“提籃子”等方式,賺得盆滿缽滿。劉珍瑜在任吉首市委書記期間,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等重要決策部署不力;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