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艾滋病暴露後預防你知道多少

本文轉自:駐馬店日報  艾滋病暴露後預防(簡稱PEP)是指尚未感染HIV的人群以某種方式接觸可能具有傳染性的血液、組織或體液,從而具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風險後,儘早(不超過72小時)服用特定的抗HIV藥物,降低HIV感染風險的生物學方法。開展暴露後預防前,應開展適用性評估,實驗室檢測。一旦求詢者符合納入暴露後預防標準,需簽署知情同意書,儘快服藥,暴露後2小時內服藥效果最佳,最長不應超過72小時,需要連續服用28天(如有漏服,未超過12小時,需補服一次,然後按照原時間繼續服藥;超過12小時,則不需要補服,按原時間服藥)。艾滋病暴露後預防是避免HIV感染的最後一道防線。  暴露後預防適用性評估須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年齡18周歲及以上,不足18周歲需有監護人同意;HIV檢查呈陰性;暴露發生時間不超過72小時;暴露源及行為評估分析提示求詢者HIV感染風險較高;同意按時服藥、保證依從性、按時參加隨訪檢測。  使用PEP需要注意兩個誤區:1.抗HIV藥物用於PEP並非是一次性的,只要不對藥物耐葯,下一次預防仍然有效。2.阻斷藥物不是使用一次後就會耐葯。暴露後預防用藥不是100%有效,更不是放縱自己的理由,避免高危行為才是預防艾滋病的正途。(駐馬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郭敬業)